沈阳海关2009年立案查办行政违法案件271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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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海关2009年立案查办行政违法案件271起
2010年02月08日 14: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沈阳2月8日电 (记者 沈殿成)沈阳海关2009年充分运用刑事与行政执法双重手段,始终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该关确立了以打促税、保障税款应收尽收的工作思路,坚持刑事与行政执法手段相结合、“首恶必办”与“宽严相济”原则相结合、“露头就打”与“破网除链”相结合,缉私工作“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稳妥,注重效果”。

  记者从8日召开的沈阳海关2010年关区工作会议上获悉,2009年,该关共受理刑事案件7起,立案6起,案值1.6亿元,涉案偷逃税额3109万元。该关立案查办行政违法案件271起,案值1.28亿元;立案走私行为案件1起,案值1125.56万元,偷逃税额320.43万元,对292起走私违规案件做出行政处罚。

  2009年,该关集中开展了打击“水货”等涉税物品走私犯罪“砺剑”专项行动,成功侦办了“10•28”海参走私大案、“12•19”走私毒品案件。

  另据了解,2009年,沈阳海关以推进大监管体系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全关区共监管进出口货物576万吨,货物总值近53亿美元。与此同时,沈阳海关综合治税大格局进一步完善,关区全年征收税款逾38亿元人民币。

  沈阳海关与大连海关密切合作,全力配合海关总署和辽宁省政府签署了关于支持辽宁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合作备忘录。在有效监管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关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进一步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范围,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大力支持沈阳经济区保税物流发展,沈阳近海经济区保税物流中心在历时五年二次迁址的情况下获得批准设立并正式封关运作;力促西丰县部分企业开展鹿茸、鹿角加工贸易业务试点得到海关总署和商务部的政策支持,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沈阳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沈阳海关将全面履行把关服务职责,坚持“监管到位,通关便利,服务到家”工作原则,在管得住的基础上主动为促进地方经济平稳发展和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针对式、贴近式和跟进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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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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