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中国居民收入占比并非过低——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贾康:中国居民收入占比并非过低
2010年05月11日 10:5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贾康 韩晓明 刘微

  我国劳动者报酬占比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国民收入分配是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在近年的相关研究中,多数人认同的结论是:近十年来我国政府和企业部门分配份额呈现双增加态势,居民部门的分配份额则有所下降。这种判断总体上可以成立。然而,围绕这一结论,媒体和学术界出现了一些忽视我国与国际统计口径可比性、混淆初次和二次分配的舆论观点,夸大我国居民收入占比与其他国家的差距,这不利于正确引导规范国民收入分配秩序、客观公正地考虑财政集中度的优化问题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比如,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认为,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居民所得的占比是国民收入的70%以上,我国只有不到50%,就是因为政府在“蛋糕切分”中拿得太多。其实,西方发达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40%以上,发达国家中的福利国家更高达50%左右。显然,把不同参照系、不同口径、不同分配层次的数据放在一起,会引起认识的混乱。

  我们在参考以往文献研究方法的基础上,以最近国内和国际统计资料为依据,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出发,通过收入法、资金流量表核算两种方法,说明我国近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动趋势,并着重以基本可比的统计口径进行国际比较,力求有依据地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如何;二是我国与其他国家比较,差别究竟在哪里。

  按照收入法核算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是比较常见的方式。从经济理论角度看,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实质是要素分配。统计时通常在宏观意义上将国民经济划分为三大部门:政府部门、居民部门和企业部门,对应的初次分配收入分别称为生产税净额、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其中,生产税净额是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生产、销售和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生产补贴则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转移支出。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

  对于收入法的核算口径,在企业部门的划分上国内口径和国际口径存在一定差异。国内统计时,企业部门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收入具体包含两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而国际口径则划分为营业盈余和混合收入两部分。其中,混合收入指居民所拥有的非公司组织形式的企业形成的营业盈余。

  (一)国内统计口径

  收入法主要核算生产要素的分配过程,国内统计反映在“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项目”中。为了保持数据可比,我们采用了2004年经济普查之后调整过的GDP资料,列出了1993-2007年依据地区收入法计算的国民经济三大部门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从统计数据看,1993-2007年,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由49.49%降低至39.74%,降幅为9.75个百分点,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由11.68%增加至14.81%,增幅为3.13个百分点,企业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即资本收益)由38.83%增加至45.45%,增加6.62个百分点。

  需要注意的是,该时间序列存在一个统计方面的不可比因素,即统计口径在2004年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白重恩、钱震杰(2009b)的研究,国内适用的地区收入法对于GDP的核算在2004年出现了两个变化。第一,个体经济业主收入从劳动收入变为营业盈余。第二,对农业不再计营业盈余。据白重恩、钱震杰(2009b)的估算,2004年统计核算方法的影响大约使劳动收入份额被低估了6.29%。如果按照白重恩、钱震杰(2009b)的估算,在2004年及以后年度的劳动者报酬降幅中扣除了上述统计因素,那么1993-2007年间,劳动者报酬的实际降幅为3.46个百分点,年平均降幅为0.23%,在2007年的占比应为46.03%;企业部门的资本收益实际增幅仅为0.33个百分点,在2007年的占比应为39.16%。

  上述分析表明,1993-2007年间,居民部门收入下降,政府和企业部门收入增加,但并非如表1那样大的变化值,因为其中尚未剔除统计口径变化因素的影响。

  (二)国际统计口径

  鉴于国内统计口径与国际统计口径之间的差异,为了进行国际比较,我们进一步运用国际口径的收入法统计数据进行了计算。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保持口径可比,下文中的国际口径统计数据基本来源于Undata,采纳了SNA93统计标准。

  总体上,国际统计口径受国内统计方法变化的影响相对较小,时间序列数据之间的可比性更高一些。从比较结果看,1993-2005年,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呈现下降趋势,总降幅为6.11个百分点,年均降幅为0.47个百分点,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呈现上升趋势,增幅为1.86个百分点;企业部门的营业盈余则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增幅为4.25个百分点,年均增幅0.33%。这一结果表明,居民部门收入比重的下降首先应当由企业部门的收入增加来解释,解释力达70%。另外是政府部门收入的增加,解释力为30%。

  (三)国际比较

  我国GDP在部门间的收入分配格局与其他国家存在多大差距?很多研究都引用国外数据,但均没有明确说明数据口径是否可比,结论是否可靠?本文为了明确回答这一问题,将我国的情况放到国际环境中比较。在选择国家时,把握两个原则:一是与发达国家比较,既能体现出差距,也能表明未来发展方向;二是与发展中国家比较,既表现共性,也突出差异。基于上述原则,根据Undata数据的可得性,最终选择了7个具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和3个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金砖四国”的另外3个国家,巴西、印度和俄罗斯)。在选择年份时,主要依据与中国可比的统计口径(SNA Series100和SNA Series200),并选择了各国最近年度的数据。

  比较各国的GDP收入分配结构,总体上,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收入分配特点,可以概括为:和发达国家相比,劳动者报酬比重偏低,生产税净额比重较高,营业盈余与混合收入比重高。发达国家的收入分配特点则可以概括为:劳动者报酬比重高,营业盈余与混合收入比重较高,生产税净额比重低。

  具体地,从劳动者报酬比重看,印度、巴西和俄罗斯均在40%或以下,发达国家除澳大利亚接近50%外,其余国家均在50%以上,最高的美国为56.92%,中国在发展中国家居于较高之位,为50.58%,明显高于“金砖四国”中的其他三国;从生产税净额看,发展中国家除印度外,均为16%以上,而发达国家在7%-13%之间,均值约10%;从营业盈余与混合收入看,发展中国家除中国外,都在43%以上,最高的印度达63.78%,发达国家基本在40%以下,中国为33.18%,也明显低于“金砖四国”中的其他三国,已基本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综上所述,收入法GDP所反映的收入初次分配结构的国际比较结果表明,我国的劳动者报酬占比和各国相比,处于中等偏上水平,高于11个国家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左右,高于“金砖四国”中的其他三国10—23个百分点。政府部门占比虽高于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左右,但与巴西、俄罗斯持平;企业部门占比较低,和发达国家类似,低于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左右。

  媒体和学术界出现了一些忽视我国与国际统计口径可比性、混淆初次和二次分配的观点,夸大我国居民收入占比与其他国家的差距,这不利于正确引导规范国民收入分配秩序、客观公正地考虑财政集中度的优化问题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比如,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认为,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中居民所得的占比是国民收入的70%以上,我国只有不到50%,就是因为政府在“蛋糕切分”中拿得太多。其实,西方发达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40%以上,发达国家中的福利国家更高达50%左右。把不同参照系、不同口径、不同分配层次的数据放在一起,会引起认识的混乱。

  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及走势,的确存在近年居民收入占比下降的情况,但并不如直观数据所显示的那样大。国际比较结果表明,我国的劳动者报酬占比和其他国家相比,处于中等偏上水平,高于11个国家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左右,高于“金砖四国”中的其他三国10—23个百分点。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