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能仅把民企视为就业蓄水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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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不能仅把民企视为就业蓄水池
2009年03月05日 13:0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保增长、促就业,已成为当下全社会“共克时艰”的主旋律。

  今年全国政协的一号提案是《关于解决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就业问题的提案》,这一事关民生的提案被视为“政协的一号提案”,赢得一片叫好。社会各界已充分地认识到保增长、促就业是实现经济复苏最“经济”的路径,同时我们也看到,中央政府把保增长和扩大就业升级到应对危机的一场国家行动。

  日前,在贾庆林主席所作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鼓励政协委员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企业不裁员、不减薪、不欠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民营企业在这次危机面前所承担社会责任的期待。

  也就是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前,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曾专题就保增长、促就业召开座谈会,并由百家知名民营企业向全国民营企业发出倡议书,以此来表达作为建设者所承担和应尽的社会责任。此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据最新统计,民营经济创造了全国GDP的65%,民营企业吸纳了80%的就业人口。截至2008年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实有就业人数为1.37亿人。有专家学者把民营企业比喻为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蓄水池,可见,民营企业对中国这样人口大国在就业问题上所做出的贡献。

  我们应该看到,对中国来说,解决就业问题,不仅是衡量经济发展质量的指标,更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否。尤其是在全球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背景下,今年我国的就业形势显得更加严峻。据国际劳工组织预计,2009年全球失业人数将高达5000万,全球经济危机已转为“就业危机”。目前,我国受金融危机影响,一些民营中小企业相继出现关门和倒闭,已导致2000多万农民工返乡,同时加上今年新产生的就业人员的压力,就业问题已成为事关民生的大问题。

  也正是在这样的就业严峻形势下,如何更好的发挥好民营企业就业蓄水池的作用,就显得更有其现实意义了。但同时,我们也不应回避问题,一方面我们充分肯定民营企业在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些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非公经济36条”颁布已有4年,“玻璃门”仍没有打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非公经济36条”的贯彻还完全没有到位,在一些地区是“形同虚设”。至今,呼吁多年的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没有有效的办法来解决,这使得一些民营企业在危机下显得更加步履维艰。

  如何从经济的全局观念,重新认识民营经济在平衡国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的发展,更好地发挥民营经济资源配置的优势,以及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让利于民,释放民间资本的活力,消除过多的管制等,使民营企业率先冲出危机困境,以此带动整体经济的复苏和转机,都有着战略的现实意义。

  从这样的客观实际来看,不能仅把民营企业视为解决就业问题的蓄水池,而要把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为有源头活水来”。 (张志勇)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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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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