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食品不能随便标 标识管理规定下月施行
2008年08月12日 14:26 来源:武汉晚报 发表评论
市场上标称“强化”、“营养”的食品越来越多,有消费者却对其“究竟有多少营养”一头雾水,这种情况今后有望避免。
记者昨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获悉,《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下月1日起施行,明确要求:食品名称或说明中标注了“营养”、“强化”字样的,须在标识中注明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且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
记者昨走访多家超市卖场见到,面粉、大米、酱油和食用油等食品均有强化营养产品,仅强化营养盐就有强化硒的、强化钙的、强化锌的等四五种;其价格普遍高于非强化营养食品。
有超市买手介绍,强化食品就是往普通食品中添加一定比例微量元素,强化某种或某些营养成分。
记者注意到,这些标称“强化”、“营养”的食品,有很多尚未注明该食品热量。(记者符樱 实习生李璐)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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