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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文化“走出去”不要“送出去”

2011年06月09日 15:44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当前,文化“走出去”已提升为国家战略,其形式和内容在日益丰富,中华文化在世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也在不断增强。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文联副主席言恭达认为,严格地说,文化“走出去”的效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目前各地的文化对外交流主要是“送出去”,离“走出去”、“走进去”还有一定距离。

  文化如何有效“走出去”呢?

  受众——

  言恭达说,我们在对外文化交流中,较多考虑的是“要让外国人看到我们”,较少考虑国外受众的欣赏习惯和审美情趣,更没有琢磨外国人想看什么,喜欢看什么,能看懂什么。目前各地在国外开展的很多文化活动虽然表面轰轰烈烈,但其实是“送出去”的,由政府唱主角、政府来买单,有的连观众都是请当地华人团体组织的,很难谈得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

  作品——

  很多外向型出版物在外语翻译表达上,不仅外国人看不懂,装帧也不符合外国的审美习惯。言恭达建议,要加强对国际文化市场的研究,充分考虑外国受众的欣赏习惯和审美情趣,努力打造适销对路的文化精品。

  经营——

  在经营层面,应成立区域性的、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营销机构,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走出去”文化企业,鼓励他们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境外兴办实体、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利用国外的营销渠道,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交易平台。

  人才——

  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懂文化、会经营、懂外语、擅策展、熟悉国际文化市场运作规律的复合型人才十分匮乏,应围绕文化“走出去”,大力培养和引进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和深厚文化素养的复合型、外向型人才。建议文化主管机构整合翻译人才资源,由国外学者与国内学者合作,负责代表国家的外宣产品翻译和产品设计,让外国人看得懂、喜欢看。

  服务环境——

  言恭达还建议,在服务环境上,应尽可能多地为“走出去”的文化单位或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技术层面和法律方面的指导,加强贸易风险提示和预警,降低贸易风险。在贴息、补助、奖励和减免税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不同类别、不同标准进行补贴。在加大国家投入的同时,还应该引导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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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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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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