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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儿网”状告“去哪网” 谁是“李鬼”?

2011年12月23日 16:2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董柳

  由于网站名称与域名均“长得十分相像”,在北京登记备案的“去哪儿网”(www.qunar.com)状告在广东登记备案的“去哪网”(www.quna.com)不正当竞争。22日上午,该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双方就此现象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各执一词。

  原告:“去哪网”是山寨模仿

  法庭上,原告“去哪儿网”的代理律师称,“去哪儿”、“去哪儿网”是原告具有一定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特有名称,“去哪儿网”所独有的网页设计、知名服务的包装装潢也因此受到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去哪儿网”诉称,被告“去哪网”几乎使用与原告相同的网站名称、网络域名、商标及网页设计,属于恶意模仿。另外,在原告“去哪儿网”已经享有极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被告将其企业旗号变更为“去哪”,并受让获得“www.quna.com”的域名,明显是为了模仿原告的网站。

  据此,“去哪儿网”要求“去哪网”停止使用“去哪”、“去哪网”、“quna.com”这些与原告相同或相近的名称、网页设计,注销www.quna.com及其他三个类似的域名,停止使用“去哪”作为企业名称,赔偿300万元损失并公开道歉等。

  被告:比“去哪儿网”注册早

  对此,被告“去哪网”的代理律师表示,被告早在2003年就已注册,而原告“去哪儿网”于2005年注册,也即被告比原告早两年注册。虽然被告于2009年受让获得域名“www.quna.com”,看似被告使用在后,但实际上,该域名先于原告的域名而存在。

  “去哪网”的代理律师还称,“去哪网”直接向消费者提供机票预订、改签等终端服务,链接的网站是被告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而原告“去哪儿网”仅提供旅游信息搜索平台服务,靠网民的点击率赚取代理公司的广告费。“两家网站在功能、服务对象、盈利模式方面均有明显的不同,被告不需要模仿原告的网站。”

  此外,“去哪网”的代理律师指出,原告“去哪儿网”的域名诉讼请求已构成了“反向域名侵夺”,将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去哪网”据此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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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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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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