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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捐赠书舍成高档会所 评:赤子之心遭玷污

2012年05月30日 09:04 来源:深圳商报 参与互动(0)

  ▲这是金庸在2002年为云松书舍的题词,此时的云松书舍捐出达六载。题词写道:“灵隐九里西湖路,云松伴青桑,藏剑影,隐刀光,入门闻书香。为云松书舍书,金庸,壬午年”。(资料图片)

  一条迟到的消息,这两天在网上到处传播:著名作家金庸1996年耗资2000万元在杭州西子湖畔建造的“云松书舍”,在捐赠给杭州市人民政府后多年后,已经被当地改造成一家豪华的高档会所,供富人们聚餐之用。

  此事一经曝光,就激起了金庸迷们的愤怒。这无疑是又一起财神爷让文化受辱的典型案例。金庸是一位受读者爱戴的文学大师,他创作的一系列武侠小说早已公认为全球华人文学的经典,金庸本人虽然只是一介书生,但他凭借着他所创造的一系列侠客形象,也被读者尊称为“金大侠”。可是,如今大侠奉献给他的家乡的一片赤子之心,却受到了玷污,这对亿万金庸作品的忠实粉丝来说,无疑是一件佛头着粪的事,从中也可见出文化的堕落。

  文化的堕落,早已是事实,这已经用不着“云松书舍”变成食客们饕餮场所这样一个事件来作证明了。但是,就此事来说,“云松书舍”从其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是一个不伦不类的怪物。据说,这栋矗立在西子湖畔的建筑,是由杭州市政府提供土地,金庸出资建造起来的。但是,杭州市政府凭什么将“寸土寸金”的一块土地奉送给金庸?尽管金庸作为一位杰出人物,可以得到政府的特殊照顾,但如果杭州市政府对每一个杰出人物都送上一块土地,以杭州这种人杰地灵的地方来说,只怕今日的西湖早已把水抽干造起华屋,都不够送的。显然,在西子湖畔建造这样一幢建筑,是对当地风景的一种破坏,是政府在民众监督不健全的背景下,将它所保管的全民资源当作私家物品随意授人的一种越权行为。因此,即使有当地政府的批文,我们也可以判定,这个“云松书舍”是一个“违章建筑”,只是因为金庸具有的特殊身份,将这个问题掩盖起来了。

  但是,金庸是何等聪明之人。当“云松书舍”落成,他马上就意识到这幢建筑的不伦不类。当时的说法,他是觉得西湖这样的美景应该让大家共享,而不能由自己独占。这个想法无疑是正确的,但在这个想法的背后,正是体现了当年政府决策将这么一块宝贵的土地赠送给私人的错误。金大侠在内心不安的驱使下,只在里面住了一夜就飘然而去,将其捐赠给了杭州市政府,落得做个顺水人情。而对于杭州市政府来说,虽然手里增加了一幢建筑,但由于当时向金庸提供土地时,还不像现在的政府那样具有十分发达的“土地财政”意识,因此实际上分文未得,只赚了一个空头的吆喝,而在金庸将房屋赠送以后,市政府反而要为此投入一笔不菲的管理费用。俗话说,“千做万做,蚀本生意不做。”当年的错已经铸成,今日实在不应该一路错下去,因此,杭州市政府将其改造成豪华的高档会所,可以说是一种迷途知返的选择,我们实在应该向其送上几句褒奖之语的,他们这样做,起码为我们纳税人省下了几个银子。

  金庸所创造的一系列侠客形象,都不是凡夫俗子,他们本不应该参与到我们这个已经够拥挤的现实世界,熏上一身的烟火气的。金庸已经意识到了在这个地方建造华屋的错误,因此在将其捐了出去以后,他尽管多次到杭州讲学、游览、会友,但再也未曾踏足这块地方,实际上他是在用无声的实际行动与这个“云松书舍”切割。因此,既然金庸本人都不着急,我们作为看客的人们,又何必为此而焦虑呢。一处“云松书舍”的存在,并不能证明文化的清高,那个“云松书舍”,即使没有改成充满铜臭味的高档会所,也不是侠客们理想的栖居地,喜爱他们的读者,即使到那里去走一趟,也是见不到心爱的小龙女和靖哥哥的。他们只活在金大侠写下的文字中,我们要亲近他们的唯一途径只有阅读。这也是我们欣赏文学作品的一个常识。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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