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发行《北京生活》 负责人被判2年罚款2万
2013年03月06日 10:5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发行《北京生活》非法期刊的仪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
去年3月8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朝阳分局,依法对位于朝阳区安苑北里23号金鼎商务会馆某房间进行检查。现场查出《北京生活》358册,用于从事编辑出版、发行和记录资金往来的电脑(主机)3台。经市新闻出版局鉴定,《北京生活》期刊为非法出版物。
经法院审理查明,仪某某在担任中视伟业(北京)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亮视欣丰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于2009年7月至2012年2月间,在朝阳区安苑北里23号楼金鼎商务会馆等地,在未取得刊号的情况下,套用《家装家居》刊号,非法发行《北京生活》期刊20余期,7万余册。(记者 颜斐)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