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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召回制”难实施 读者退货遇到重重阻碍

2013年09月23日 13:43 来源: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又有6本图书因编校质量不合格宣布全部回收,但读者在退货时遇到重重阻碍。事实上,有关“图书召回制”名不副实的质疑由来已久,购书地点难以证明是读者“退货难”关键所在。可是目前施行实名购书的时机远未成熟。对此,记者展开调查。

  阻碍重重:

  “图书召回制”名不副实?

  昨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了6本编校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少儿读物,要求出版社在30天内收回,诸女士不免心里“咯噔”一下。

  原来,她不久前看到孙女在读一本叫《下一站爱妃》的书,可没想到,在此次不合格名单中,《下一站爱妃》赫然在列,编校差错率高达5.4/万(合格标准为不高于1/万)。这还了得?文学读物竟成了“错字范本”。诸女士赶紧拿了书去退货。

  诸女士孙女的《下一站爱妃》是在福州路一家书店买的,退货过程却很不顺利。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已收到出版社“召回”通知,但因诸女士没法拿出收银小票,不能证明此书是在本店所购,所以拒绝退货。

  这让诸女士大为不解。她对青年报记者抱怨,“书错成这样,我还没索赔,光退货就这么难?人家汽车召回都是无条件的,难道图书召回还要设立条件?”

  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须在30天内全部收回。中国的“图书召回制”由此诞生。但“图书召回”实施起来并不理想,主要就是读者退货难的问题。

  出版人章秦川告诉记者,此次总局公布的6本不合格图书,《新编德育三字歌》、《下一站爱妃》、《星域大战》等都是去年出版的旧书,“到现在还留着购书收据的读者肯定少之又少,劣质书能召回1/10已属不错,‘全部收回’根本不可能。”

  举步维艰:

  3000册劣质书只召回100册

  事实上,书店无一例外地都在执行着“苛刻”的召回标准。上海博库书城企划经理朱兵对青年报表示,他们的退货标准是,其一,读者必须有收银小票,其二,读者需提供劣质图书的媒体证明。“媒体证明很好出示,只要找一张报道劣质书新闻的报纸就可以,但收银小票很多读者就未必拿得出来,特别是那些30元以下的低价书,读者没有保留收据的习惯。”

  朱兵透露,其实书店也并非有意刁难读者,“我们和出版社只是供销关系。出版社发10本书给书店销售,书店如果退11本书,出版社就不会接受。再说,如果有人在网上5折购书,再拿到书店全额退款,那书店岂不要巨亏?”朱兵表示,在目前各家书店图书折扣不一的情况下,“图书召回制”施行全市“通退”是不可能的。

  在壁垒重重之下,读者要退一本劣质书,确保自己的权益,就变得难上加难。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博库书城现有200多种劣质书在执行召回制,但能真正退货成功的读者少之又少。朱兵透露,几年前“伪大师”张悟本的《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他们一共售出3000余册,结果只召回不到100册。

  据记者了解,汽车之所以能够召回,就是因为汽车销售商对买家信息进行了留档。于是也有一种声音认为,“图书召回制”想推行必须要实名购书。但问题是,图书的价格毕竟不比汽车,读者不会愿意为一本书出示身份证。“在目前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保留购书收据,随时准备被召回。”章秦川说。(记者 郦亮)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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