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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弓“艺术创库”因拆迁遭损坏 双方曾发生激烈冲突

2013年10月14日 10:09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原标题:被野蛮强拆伤害的艺术区

  艺术家原弓对自己所在的艺术区拥有产权。他被通知因扩路将有三分之一房屋要被拆迁,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遭强拆违章广告牌的同时,造成了艺术区楼体建筑的破坏

  吴野在一楼寻了间房走进去,这里面原来是家餐厅,在得知此座楼会因修路被拆迁后,餐厅已经搬走了,窗户边一地玻璃渣。这里是原弓艺术创库。

  去年8月,艺术园区的门口张贴了《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园区内的租户都知晓,这片区域被拆迁是早晚的事,但赔偿方式一直未能谈妥。今年8月,园区又收到了针对户外广告牌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吴野从房内的窗户翻出,踩在悬空的脚手架上,走到自己工作室的窗户前,跳了进去,每走一步都咔嚓作响。强拆突如其来,吴野和其他在此设立工作室的艺术家一样,都没来得及收拾自己的物品。

  强拆

  9月5日早上6点刚过,在艺术区工作了3年多的戴卫聪接到艺术园区值班人员的电话,说门口来了百来个人,有的戴着钢盔,还有一辆挖掘机。在离艺术区大门口约二十多米的地方,一队头戴墨绿色钢盔,身穿灰色短袖T恤,外套黑色马甲的人组成人墙,不让任何人出入。

  “楼(主楼)的外墙和大门都已经被拉掉了,挖掘机正在抓二楼三楼的玻璃。”戴卫聪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他对拦他的人喊道,楼里有东西,必须要拿出来,“几个人抱着我,不让我进。”无奈之下,戴卫聪只得打电话通知自己的老板原弓,并拨打110。

  原弓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的房地产权证显示,这片位于上海市仙霞路295弄20号的5幢楼建筑面积共4222平方米,在1968-1983年间竣工,6层楼一幢,3层楼两幢,1层和2层楼各一幢,原先是厂房,现属于上海原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期限从2003年6月30日至2053年6月29日。

  2003年,原弓和几位朋友各出千万元买下了这5幢楼,将园区命名为原弓艺术创库。1997年,原弓的第一个美术馆获得上海市长宁区政府批复,成为上海最早的民营美术馆,于2005年迁入艺术创库园区。

  今年5月,原弓刚以名为《空袭全世界》的艺术项目参加了威尼斯双年展。他的作品都以装置为主。

  2007年,原弓艺术创库获“2006年艺术中国年度影响力大奖”,2008年,园区被上海市政府评为市级创意产业园区,2011年园区获得长宁区虹桥文化促进会的文化促进奖。

  除了原弓自己的工作室、展览区,园区的其他部分租给影视公司、舞蹈培训室、餐饮,并以较便宜的租金租给五六个年轻艺术家成立工作室。

  9月5日临近上午8点,挖掘机已经结束工作准备撤离,有工人开始沿主楼的西侧外立面搭脚手架。但在主楼西侧及园区正门口的古北路555弄,人墙仍南北排开拦在弄里。人墙的南端紧贴着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天山派出所正门。

  “我惊呆了。”艺术家吴野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他刚到弄口就看到原本约两层楼高的围墙已经没了。“为什么他们的工作可以这样蛮不讲理。”

  看到自己的楼房被损,原弓开始在现场找人交涉,但没人承认自己是带队的,都表示只是得令办事。直到110到达,现场才有两个人承认自己是长宁区政府工作人员,分别姓施、李,但拒绝出示工作证和身份证。“没法说,我非常失望。比较恐怖。”原弓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一提到5日的事情,他就很激动。

  拆广告牌还是拆房屋?

  8月7日,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曾向原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来《强制拆除决定书》,称园区有“违规设置非广告户外设施的行为”,决定于8月31日前强制拆除。

  在更早的7月9日,执法局曾送来《责令改正通知书》。8月16日,再次通知“近期将会启动强制拆除工作,本机关要求你单位对拆除工作予以充分的配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转告各租户务必做好各方面的配合工作”。

  “在8月17日到9月5日这之间,双方是有沟通过的,但是没谈拢。这种情况挺多见的,有些法律过程很清晰了,但执行过程很困难。”长宁区绿化市容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宣传负责人王晔菲对《中国新闻周刊》说,“8月初有决定书告知是广告牌违章,法院判决应该是自行拆除的,他们一直不动,17日告知他们要强制执行。9月5日,强制拆除。”

  这些“违章广告”都位于主楼西面地面、外墙及楼顶上,很多都已存在近10年。“10年也好5年也好,总有拆的一天。”王晔菲向《中国新闻周刊》说。

  因为东侧不在“强拆违章广告”的工作范围内,所以园区人员不让强拆人员在这一侧逗留。

  双方在主楼的门廊里发生了激烈冲突。“冲突肯定是在意料当中。”长宁区绿化市容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宣传负责人王晔菲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每年强拆的次数并不多。一般法院判定,我们上门告知,一般都会配合,冲突的事件还是少数。”

  《强制拆除决定书》内规定,原弓一方可在收到决定书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或者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弓提出行政复议,但在复议期间,强拆事件发生。这也是原弓不能接受的原因之一。

  “行政复议和行政执行是不冲突的。”王晔菲解释说,“如果复议出来,有问题,我们就原样恢复、赔偿。”

  下一步的可能性

  在原弓艺术创库园区的门牌号铭牌下方,贴着已经破损的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张贴日期是2012年8月21日。旁边是一张紫云西路道路辟建工程示意图。

  根据市政规划,南北走向的古北路将和东西走向的紫云西路打通连接,延长后的紫云西路将从原弓艺术创库园区内现在主楼所在位置穿过,园区的楼房将被拆掉约三分之一。公告发布后,相关部门先后三次来和原弓商谈动迁事宜。“谈不拢。本来说要地,他们说不能给地,不符合政策,但是可以给你钱或者房子,我说要房子。他们没房子,要给钱,我说不谈钱。”原弓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2013年5月20日,原弓方面向长宁区区委负责人打报告称:区政府告之园区部分建筑在紫云西路辟通的市征收范围内,虽然政府有货币补偿政策,但园区的整体性和十多年所构建的硬件环境、文化艺术的生态无法得以维持,我们希望政府借此征收之际,能够给予我单位获得政府土地置换的解决方案。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复说:土地置换的要求不符合《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

  8月19日,原弓又向长宁区人民政府发函,提出根据《细则》规定的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中选择后者,并提出“房屋具体位置范围、面积”等要求。在半个月前,负责拆迁工程的某公司老总到园区内和原弓商谈,据在场的园区工作人员戴卫聪回忆,双方谈得都挺高兴。

  由于拆迁未谈拢之际,遭遇城管来拆“已立10年”的违章广告牌,园区许多工作人员认为这是针对拆迁艺术区楼房的一种策略和战术。

  “这是一贯的伎俩,不断来骚扰你。但是现在你得先把挖掉的围墙修好,该赔偿赔偿,再谈下面的事情。我的这个要求很难,但总归要去做,文化人不做,普通老百姓更难做。我这样去做,对社会来讲是个进步。”原弓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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