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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孽海花》是男权文化的“猫腻”

2013年10月14日 15:48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已有足够的史料证明,晚清名妓赛金花颠倒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从而“拯救民族危难于床上”的故事纯系杜撰。既然原本子虚,《孽海花》为何郑重其事,以无作有,并以此一纸风行?背后隐藏的男权文化的那点猫腻一旦说开,自然会大煞风景。

  在封建时代,女性的“美德”,诸如温柔善良、忍辱负重、低眉顺眼、勤劳贤惠等都是由男人规定的,我把这称之为男权文化的女性想象。对于特殊女性人群,比如妓女,男权文化也能于“万恶淫为首”之外别开蹊径,于是有了才妓、义妓、侠妓等话头。在他们眼中,女人真是好,可供释放荷尔蒙,可供清玩风雅,于危难之际还能挺“身”而出,为国捐“躯”。妓女的侠义又供给了男人作诗的好材料,好于微醺之际就着清风明月牙疼一般哼哼个不停,可谓“一鱼多吃”,岂不快哉!

  “胜利果实”的取得自然要付出成本,但若套用时下某名教授的理论,以妓女作为牺牲,当然比以良家女子作为牺牲“危害性”要小——你们本来就是干这个的嘛。抗战时期,女作家丁玲写了篇《我在霞村的时候》,女主人公贞贞在遭日寇轮奸之后,竟主动走入日本军营。小说写到后半方真相大白:贞贞后来主动走入日本军营,竟是以“身体”获取日军情报。贞贞既遭轮奸,已然不贞,以“不贞之贞”作为牺牲换取情报,当然只能算是“废物利用”,付出的成本或者说“危害性”更小。1953年,《我在霞村的时候》成了丁玲的一个重要罪证。女作家还是太天真啊,她不懂得,有的事情说得做不得,有的事情呢,则做得说不得。

  有一种说法叫“战争让女人走开”,战争与女性在根本上是不相容的。女性(或曰母性)意味着生命的养育与保全,战争则竟是赤裸裸的生命的屠杀与毁灭。然而,当我们如此理解战争与女性的关系的时候,显然没有把某些特殊女性包括在内,因为对于这些女性来说,不仅不必“走开”,战争反给她们提供了重新书写自己的历史契机,使她们在精神上有了涅槃重生的可能。在曾朴写《孽海花》后的107年、丁玲写《我在霞村的时候》后的70年,名导演张艺谋拍成电影《金陵十三钗》。《金陵十三钗》所迎合的社会心理其实不是什么“商女亦知亡国恨”的英雄主义,而是以下两点:一、妓女有她们的身份原罪,这种身份原罪需要她们主动走向苦难去进行偿赎;二、说白了,让妓女去供日寇凌虐比让“纯洁”的女学生去供日寇凌虐,让我们更能平静以对。在她们挺“身”而出之前,她们的生命已然被排了座次。此处不妨再次套用某教授的理论,只是这次它的“危害性”何止是“小”,简直是可以忽略不计了。

  前一阵,某名教授发出“强奸陪酒女危害性小”的言论,也许是觉得“妓女”这个词太过刺耳,他用了相对柔和的“陪酒女”的概念。他或许不知道,不论是妓女还是陪酒女,她们首先都是人,都享有人最基本的权利,我们并无多少理由和资格歧视她们,能意识到这一点,是学习做人——尤其是做个好人的第一步。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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