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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单位变成大杂院 广州文保部门被指"责无旁贷"

2013年10月16日 09:19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外来租客的衣物杂乱无章地在院子里晒着。通讯员供图

院内垃圾成堆。

  省文化厅厅长表示出了问题广州文保部门“责无旁贷”

  文物保护单位垃圾成堆,招牌也不翼而飞,租客住了几年未见文保部门上门查看……昨日上午,省文化厅厅长方健宏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回应热点诉求,节目中文保单位变大杂院问题成为热议的焦点。方健宏指出,“确实广州文物工作量很大,有客观原因,但在文保工作上出现问题,首先文保部门责无旁贷”。

  岭南特色庭院堆满垃圾

  昨日节目中,民声热线记者反映,他们在调查中发现部分被纳入文物保护的单位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广州海珠区同福西路龙导新街的“遁庐”,属于民国时期的建筑,2002年就被广州市登记为文物保护单位,但它的保护情况却令人唏嘘。

  调查记者步入庭院大门,即见到具有岭南特色的彩色雕花屏风,穿过屏风是一个大花园以及2层高的主楼。主楼柔和了中西式风格,罗马柱加中式雕花,不难看出原主人的审美追求。但现在院内的杂乱现象却让人震惊:雕花的石头花台上杂草丛生,堆满了纸皮箱和塑胶瓶罐;另一侧的树下,假山和池塘被各种垃圾掩埋。外来租客的衣物杂乱无章地在院子里晒着,原本的优雅荡然无存。甚至连“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子也不知所踪。

  租住了3年的木工老詹介绍说,整栋楼住了约20多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在他租住的几年间,从没见到过文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情况,房东也没有回来对院落进行过修缮,哪里有破损,也都是他们自己修修补补就算了。

  10月份全市排查文物建筑

  为什么文物保护单位的招牌会不翼而飞?2002年已经登记为文物的单位为什么没有人对它进行保护?主管的部门会怎么处理呢?

  栏目组在现场连线了广州文广新局,文物保护的负责人回应称,文广新局已经责成所在区的文保部门去现场查清事实。对于现场的保护不力,环境乱象以及现场存在的违建情况,文广新局已经下发通知要求立即整改。另外广州会在10月份启动全市文物建筑的排查工作,对文物、历史建筑、风貌建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排查。

  “主管部门是否存在一定责任呢?”面对主持人的质疑,广州文广新局负责人解释称,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但也强调了客观的困难,比如广州文物保护单位的量在近几年增加了5倍,另外文物产权人没有尽到《文物保护法》规定的相关义务。

  “出现问题文保部门责无旁贷”

  广州文保部门负责人没有对责任问题进行明确回复,方健宏在现场对广州市相关部门的回答提出了批评,“确实广州文物工作量很大,有客观原因,但在文保工作上,出现问题首先文保部门责无旁贷。”

  方健宏指出,牌子被扔掉本身并不是实质性的问题,重要的是牌子背后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问题。案例中业主没有尽到责任,文物部门监管、指导、检查也没有尽到责任这也是关键。 (记者 陈博齐 通讯员 陈燕舒)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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