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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名人频频“被去世” 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

2014年01月20日 10:40 来源: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正在病中的李开复这几天遭遇了一件窝心事,有人在微博上传他已于1月17日晚间去世。而且此人还是经过认证的大V名博“染香”。不过此事从一开始便很蹊跷。从现有资料看,未见“染香”与李开复有什么交集。既是噩耗,从这位素不相识的“大V”处传出,实在有点匪夷所思。

  果不其然,1个多小时后,李开复创办的创新工场的发言人就进行了辟谣。而1月18日早上9点15分,李开复也亲自在微博上辟谣。

  谣言被澄清之后,在李开复拥趸的举报和抗议下,微博管理方前天对“染香”作出了“扣除信用积分10分,账号禁言15天,禁被关注15天”的处罚。然而,昨天的舆论一致认为处罚得过轻,甚至要求把“染香”绳之以法。

  是罚得太轻吗?青年报记者昨天查阅了《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发现,第二十二条第四项明确规定,“相关信息直接转发数超过1000,标注信息,对信息发布者禁言15天、禁被关注15天,扣除信用积分10分”。到1月18日中午,“开复因病去世”的谣言被转发了3600次,处罚完全合规。即便按照第五项“若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规定,也不过禁言30天,及至被冻结账户。相比之下,前几位名人“被去世”的谣言制造者,连禁言的处罚都是没有的。“染香”确实已经受到了迄今最严的处罚。

  可以说,文化名人“被去世”已经成为一大网络奇观。一些法律界人士告诉笔者,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乱象,归根到底还是谣言制造者的造谣成本太低。

  名人在“被去世”后,大多是一笑了之,或者自嘲几句,以显示出一种泰然自若的气概。去年7月倪匡还对笔者说,金庸对谣言的态度是“不生气”。即便是余秋雨这样的有些气愤的名人,也不过公开回应几句,便无后续行动。然而,名人的大度,却让造谣者得寸进尺。

  按照中国法律“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受害人不状告,法院也就不可能启动诉讼程序。所以面对甚嚣尘上的“被去世”谣言,名人不能“不生气”,是他们采取行动,以捍卫自己和文化圈尊严的时候了!(郦亮)

【编辑:耿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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