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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泄密事件频发:封疆大吏曾泄露皇帝秘密谕旨

2014年03月11日 16:11 来源:北方新报 参与互动(0)

  古话说,机不密祸先发。要件泄密,历来都备受关注。晚清曾频发泄密事件。

  时任江西巡抚刘坤一泄密事件

  同治九年(1870年)“庚申,刘坤一以漏泄密谕,褫职留任”。刘坤一时任江西巡抚,作为封疆大吏,竟然泄露了皇帝的秘密谕旨,问题很严重,处理结果是“褫职留任”,此事被白纸黑字地记录在《清史稿》中。

  《大清穆宗实录》也记录了这起事件:同治九年,“吏部奏,江西巡抚刘坤一漏泄密寄,遵旨严议。刘坤一应比照例案,于降一级留任例上从严加等。议以革职留任。从之”。

  有意思的是,刘坤一在泄密受到处分后,仕途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官运亨通。1875年,刘坤一署任两江总督,翌年晋为两广总督。1880年起,担任了两年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与张之洞一起成为后期洋务运动的主导者,并在晚清诸多历史事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香港和上海报纸泄露军事机密

  同治十三年(1874年)2月,日本政府派兵三千进攻台湾。3月23日,日军在琅乔强行登陆,遭到高山族人民的英勇反击。

  3月29日,清廷发出密旨:“日本使臣上年在京换约时并未议及派员前赴台湾生番地方之事,今忽兴兵到闽,声称借地操兵,心怀叵测……生番地方本系中国辖境,岂容日本窥伺!该处情形如何?必须详细查看,妥筹布置,以期有备无患……着派沈葆桢带领轮船兵弁,以巡阅为名,前往台湾生番一带察看,不动声色,相机筹办。应如何调拨兵弁之处?着会商文煜、李鹤年及提督罗大春等酌量调拨……并着李鸿章、李宗羲随时咨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核办。”

  这份密谕显然属于国家军事机密。但5月12日香港《华字日报》即将全文刊载。此后,“林华书院新报、上海汇报,一系五月二十三日刊发,一系五月二十八日刊发”。而且还刊发了沈葆桢4月19日的奏折。

  上海属于两江总督管辖地。6月20日和7月25日,清政府连发两道谕旨,令两江总督李宗羲严查,并严格规定了文件管理办法:“嗣后遇有中外交涉事件,务当益加慎重,不得稍涉疏虞,致干咎戾。并着照该大臣所请,嗣后奉到谕旨及陈奏折片,除抄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及应行函寄各处外,其余均不必抄咨,以昭严密。”而李宗羲把“皮球”踢到了福州,泄密事件并非起源于上海,两江衙门没有责任。

  晚清社会对泄密案件的态度

  晚清的著名报人汪康年在笔记中说:“以己国消息输于外人,从前未有发之者,近乃纠惩一二。意从前吾国之事,坏于此辈者不知凡几,真狗彘不若矣。”可见,他对于泄露国家机密与外国人之举,深恶痛绝。并且,他的笔记中还记载了两件事:

  一是“相传从前有密约适在某枢相手中,枢相性谨密,置靴掖中,不外露。某习于其家,则赂相之孙,乘相睡时窃取捷抄去,得巨金”。二是“又前年梓宫奉移时,某署人均出,惟留二三供事,则有以重赂入,发其机要之柜锁,抄取密要文件以去”。最后,他又指出了机要密件泄露“为之者固不胜诛,然藏之者亦尚嫌疏漏”。

  无论是刘坤一泄密事件的处理,还是《华字日报》泄密案,或者是汪康年所列举的泄密事,都暴露出晚清在国家机密管理上的严重问题,而且,政府对于泄密案的处理敷衍潦草,几乎都不了了之,也属于晚清怪事。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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