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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利济巷30号民国老宅破败:墙体开裂屋顶松动

2014年03月11日 16:18 来源:江南时报 参与互动(0)

▲建筑墙上挂着文保牌

  利济巷30号建筑作为民国建筑,曾经是天山协会的旧址,2006年被认定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时光流逝,在为这幢民国老宅增添风韵的同时,却也给这里的住户带来了烦忧。

  在21世纪,于老宅中生活的居民们,感受更多的不是“历史的魅力”,却是“居住的艰辛”。就此,文保建筑如何在修缮保护和适宜居住之间得以两全,成了一项抛给社会的课题。

  江南时报见习记者 王梦然/文 乐涛/摄

  现场

  精致罗马柱显现建筑当年风采

  昨天上午,江南时报记者来到利济巷30号,这幢民国时期的2层建筑坐南朝北,面积足有千余平方,经过几十年的风雨飘摇,这幢小楼尤为颓败,但从对称的构造、精致的罗马柱、厚重的圆拱形窗上,仍然不难看出这幢建筑当年的风采。

  对于这幢民国小楼的来历,据考证,这很可能是民国时期新疆所设立的类似驻京办性质的民间机构旧址,是天山协会所在地。坊间还流传着另一种说法,在1927年至1936年6月间,当年九世班禅曾将此地作为驻京办事处。

  虽然对于这幢民国小楼的详细资料还有些不全,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民国时代,这座不起眼的小楼,是沟通西藏、新疆和内地的桥梁,也是其作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价值所在。

  在一楼住户陈女士的指引下,记者完整地参观了这幢建筑。在北面的楼梯边的墙体上,赫然写着“此处危险,请勿通行”的字样。陈女士告诉记者,这幢房子已经成了危房,不仅房顶出现了裂痕和松动,墙体也在逐渐开裂、窗户几乎没有一扇完整的,所以外人要进来,居民们都不太“欢迎”,主要怕被意外砸伤。

  顺着楼梯而上,记者也对脚下已经悬空的楼梯感到震惊,忍着一股霉味,记者发现二楼的现状实在令人担忧,木板地吱吱呀呀作响,露出大面积的缝隙,而一旁已没有了玻璃的窗户,被安装上了木椅和杂物,以此挡风。窗外断裂的电线在风中飘摇,一派落寞萧条。

  生活

  住在城市,家里连个厕所都没有

  陈女士向记者介绍,这幢民国建筑现在的产权单位是江苏无线电厂,她的丈夫是该厂工人,拥有这里的居住权。据了解,这两层楼中目前居住着十一二户人家,都是江苏无线电厂职工或家属。

  30年前,刚搬进这幢民国时代的“历史旧址”时,陈女士还挺骄傲,然而如今面对着已挂牌的“市级文物建筑”,陈女士却极为无奈地摇摇手,甚至还有些埋怨。

  “周围的老房子都拆了盖新楼了,老邻居都住上了新房,我们却因为住在文保建筑里,不能享受拆迁。”陈女士说,这辈子不指望住好房子了,但住在城市,家里连个厕所都没有,说起来别人都不信。

  近日,为了生活方便,这里一楼的住户通了管道,建了厕所,却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建,这让住户们挺委屈。在街道的协调和有关部门的通融下,一楼的厕所才得以保住,然而二楼的所有住户,因为没钱通管道,如今上厕所还得跑到街对面的公厕,洗澡就更是奢望,只能用盆接点水抹抹身子。

  对于如今居住在此的人们来说,这幢民国小楼的美丽与韵味荡然无存,留下的只有对于生活不易的诸多不满。居民们在盼望这里拆迁落空后,如今只希望相关部门能考虑到他们居住安全,修缮好地板、门窗和墙体。

  文化局

  应由产权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

  利济巷30号民国建筑老化严重。作为房屋,它已经不能够带给居民安全感,而作为“市级保护建筑”,它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一个市级文物保护建筑,为何得不到保护呢?

  住户们表示,曾想找施工队维修房屋,但因为建筑已经被列入市级文保,普通修缮得不到文保部门的同意,可如果去找有资质的古建筑修复队伍,高昂的费用根本承担不起。

  记者随后从南京市秦淮区文化局了解到,利济巷30号民国建筑的问题出在了产权上,因为该建筑并非国有,归江苏无线电厂所有。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因此,对于这一建筑的维修,文保部门表示,应该由所属单位江苏无线电厂出钱解决。但记者了解到,江苏无线电厂一直以缺钱为由,无限拖延维修事宜,对此文保单位也很头疼。秦淮区文化局文物科负责人表示,作为政府部门,也会尽量积极争取一部分维修基金给予补助,配合、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维修方案和维修工程实施。

  专家

  用市场化方式介入到古宅保护

  据了解,目前在南京,有几十处已经被认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和利济巷30号民国建筑情况相同,都面临着有人居住无人修缮,既不适宜居住也不利于保护的尴尬状况。例如糖坊廊61号的古宅,也是非国有古建筑,因为属于私人所有,没有单位出钱负责维修,也面临一天天破败的命运。

  作为文保单位想保护,却没有产权,作为个人或单位有产权,却没有钱保护,这成为古建筑保护中普遍存在的尴尬局面。

  私人所有或单位所有的古建筑究竟应该如何保护呢?由谁保护呢?国内非遗保护专家委员长北在记者采访中建议,如果由国家买下所有权,的确是方便保护,但国家财力有限,不可能都买下,所以这不是最佳方案。比较好的方法可能是,国家花多少钱维修,就占多少股份,然后慢慢从私人或单位所有,过渡到国家所有,一来国家财力也能接受,二来古建筑也能得到更好地修缮和保护。专家认为,用市场化的方式介入到古宅保护,是个能够让文保建筑修缮、居住得以两全的新思路。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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