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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莫让稿酬个税起征点成众矢之的

2014年03月14日 15:44 来源:文汇读书周报 参与互动(0)

  “一个作家写一部长篇,一个学者写一本著作,无论长短,最后都归结到一个月的收入来征税,这很可能是五年十年的劳动成果,怎么可以按月工资征税呢?”作家张抗抗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为无数挣扎在文学创作一线的无名作者疾呼:“尽快提高稿酬的个税起征点,起码与工资持平。”

  目前国内稿酬个税起征点是按照1980年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起征点为八百元,至今已有三十多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经过多次上调已提高到三千五百元,而稿费的起征点却一直原地踏步,始终保持在八百元不动。月入八百元,比任何一个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都低,可是,作家一个月获得的稿酬只要超过八百元,便要向政府缴税,这实在说不通。

  目前三千五百元的工资个税起征点是以月为周期的。而对于作家来说,通常一本书的创作需要一年甚至几年时间。这样的税负当然不合理。吴学安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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