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苏首例古树所有权案审结 母女反目争当树主人

2014年04月10日 14:36 来源: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本该其乐融融、颐养天年的母女,缘何对簿公堂?昨日,记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首例古树所有权案审结,围绕这两棵黄杨树的一段历时近百年的家族故事浮出了水面。

  两棵黄杨树,见证了一个家族三代成长

  上个世纪20年代,现年83岁的赵老太太的父亲在外地一地主家做长工,在赵父结束长工生活之际,地主送了他两棵小黄杨树,作为纪念。此后,赵老太太的父亲将小树带回了江苏太仓老家,在自家门前种下。

  作为父亲唯一的孩子,赵老太太深得父母宠爱,养育了五个孩子。赵老太太称,这两棵黄杨树,见证了她的成长。

  一晃到了1978年,赵家已是儿孙满堂。这年年初,赵老太太的父亲召集一家三代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了分家,并写下了分家文书。分家时,老人对这两棵陪伴自己大半生的黄杨树也特别进行了安置,并让所有见证人在分家文书上签字。分家几年后,赵老太太的父母相继离世。

  拆迁卖了黄杨树,母女反目法庭争当树主人

  2011年,赵家所在的村组被当地政府列入拆迁范围,经评估,当年的这两棵黄杨现值7万余元。两棵黄杨树被评估后,赵老太太的大女儿迫不及待地卖掉了这两棵黄杨树。赵老太太知道后怒不可遏,认为自己作为已故父亲唯一的女儿,才是两棵黄杨树的所有权人,作为孙女的大女儿不具有这两棵黄杨树的所有权。于是,赵老太太将大女儿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出售黄杨树的价款7万余元。

  庭审中,赵老太太的大女儿拿出了当年的分家文书,证明当初外公已将这两棵黄杨树分给自己。赵老太太也不甘示弱,咬定女儿出示的分家文书是假的,并申请对文书上见证人签字进行鉴定,并邀请尚健在的部分当年的见证人出庭作证。法庭上,赵老太太邀请的见证人否认了文书上见证人签字属于自己所签。

  分家文书30年后笔迹鉴定,还原树主人真相

  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30余年前的笔迹能否鉴定出来?母女俩是谁说了假话?成为解决这起黄杨树之争案的关键。近日,这起让法庭着实捏了一把汗的笔迹鉴定有了结果。经过鉴定,文书上见证人签字确系见证人本人所签,分家文书真实有效。鉴定下来后,赵老太太与他邀请的见证人都对鉴定结论不再质疑。

  因赵老太太提出的假文书证据不足,她要求返还黄杨树价款的诉讼请求日前被驳回。判决后,赵老太太不时向人念叨这两棵黄杨树陪伴了自己大半生,自己是如何对此树有深厚的感情。也许,在她看来,不会说话的树,远比女儿来得贴心。

  证据可以还原历史真实,法律可以判定是非曲直,但是,这些都无法挽回赵老太太母女破损的亲情。据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近年来,因为拆迁、财产等原因所导致的家庭纠纷有所增加,应引起全社会的注意。如何理性地看待亲情和钱财的关系,珍重亲情和家庭和谐,值得社会反思。(通讯员 罗红星 韩靖怡 记者 冒群)

【编辑:唐云云】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