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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布国家艺术基金章程

2014年05月14日 13:58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0)

  文化部日前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艺术基金章程(试行)》,自5月1日起施行。据悉,国家艺术基金于2013年12月30日成立,为公益性基金,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文化部部长蔡武任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根据章程规定,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国家艺术基金的决策机构,受文化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基金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承担咨询、评审、监督等相关职责。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国有或民营,单位或个人,均可按申报条件申请基金资助。(美幼)

【编辑:上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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