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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漱溟曾在山东进行乡村建设实验

2014年05月28日 15:35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梁漱溟曾有个说法:“中国人民好比豆腐,官府力量强似铁钩,亦许握铁钩的人,好心好意来帮豆腐的忙;但是不帮忙还好点,一帮忙,豆腐必定受伤。”他要改变老百姓与政府的关系。

  山东乡村建设实验,是从创办乡村建设研究院开始,并以此为中心而展开,梁漱溟是研究院的灵魂人物。上世纪30年代山东乡村建设运动从邹平县起,继而扩大到菏泽、济宁等鲁西南14个县。关于乡建运动的内容,梁漱溟规定了三个主要方面:“所谓乡村建设,事项虽多,主要可类归为三大方面:经济一面,政治一面,教育或文化一面”。

  经济方面,主要是谋求农业各门类的发达,谋求技术改进和经济改进,其组织方式就是各类形式的合作自治体,进而以农业发展促进工业开展,逐步走机械化道路;政治方面,主要是在经济普遍合作提高的基础上建立自治组织,由经济合作引入政治自治;文化方面,主要是进行全民教育,包括学校教育、乡间礼俗兴革、禁除积弊、树立文明风尚等等。邹平、菏泽等地乡建实验活动做法虽有不同,却都是依照梁漱溟的规划进行的。

  邹平县乡村建设实验活动可分为两个阶段。1931年6月至1933年6月为第一阶段,1933年7月至1937年10月为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邹平作为乡建研究院下属的实验区工作重心是“着重人才的训练及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以研究院为主,从培养人才、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乡建宣传和乡村教育、农业改良方面做些初步准备和基础工作。第一,举办乡村教师假期讲习班。第二,举办农品展览会。第三,试办乡农学校。第四,试办乡村合作社。第一阶段的实验还仅仅是初步的,由于研究院工作重心在于宣传发动,未能得到政府赋予的实验权力,这无疑制约了乡建实验的深入进行。

  1933年春,山东省政府据此制定了山东省县政建设研究院实验区条例11条和实验区条例实施办法20条,划定邹平、菏泽为实验区,后又增设济宁为实验区。实验区由原来的“乡村建设实验区”改称“县政建设实验区”,进行县以下地方自治的实验以及社会改进实验。

  由此,邹平的乡村建设进入第二阶段,山东的乡村建设也开始向其他区域扩展。邹平实验县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县政改革。第二,乡村教育。第三,发展合作组织。第四,农业改良。第五,开展乡村自卫。第六,文化卫生建设。邹平的乡建实验引起了国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到1934年底,前来邹平参观访问的国内外机构团体就有71个,130余人,其中不乏国民党政要、社会问题专家、国际合作问题专家、教育专家等,以梁漱溟为首的乡建研究院借机大力宣传邹平乡建实验,扩大乡建影响,并着力将邹平实验活动向山东其他区域拓展。

  菏泽作为山东第二实验县因历史上多水患、多盗匪,因而乡建实验活动采取了不同于邹平的一些做法,主要是将全县10个区改为21个乡,每乡设1个“乡农学校”,并“注重以乡农学校为中心的农村自卫训练”,要求18岁—30岁的青年必须参加训练,期限4个月。菏泽乡农学校也是政教合一的地方社会组织,乡建实验在社会治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1934年济宁等14个县划为实验区,但因是年黄河在鄄城决口,10个实验县受灾,加之乡农学校缺乏教师,从事乡建的干部不够,因而严重影响乡建实验工作的进行,各方面进展不大。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山东,梁漱溟在山东的乡村建设运动被迫停止。 □ 卞文超 整理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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