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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面临处罚:涉赌博罪、寻衅滋事罪等

2014年08月05日 09:28 来源:现代快报 参与互动(0)

  日前,郭美美因涉嫌赌球等罪被北京警方依法刑拘

  涉嫌犯有赌博罪

  一般来说,如果仅仅是参与赌博,通常是给予治安处罚。而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则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而根据警方公布的情形,郭美美已涉嫌开设赌场抽水牟利,其行为已涉嫌犯有赌博罪。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卖淫可处拘留、罚款

  北京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子中律师分析说,每次明码标价的“性交易”行为性质涉嫌卖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可给予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外,还可对其进行6个月至2年的收容教育。而包养则不属于法律处理的范畴。

  涉嫌寻衅滋事罪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律师认为,郭美美和某赌博网站共同炮制虚假信息,并进行散布、恶意炒作,其目的在于提高赌博网站知名度。根据最高检、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郭美美行为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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