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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起诉政府部门“赖账” 称遭欠款近5000万元

2014年09月25日 15:27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少林寺起诉政府“赖账”引发关注

  嵩山少林寺起诉当地政府部门索要门票分成款的案件近日经媒体曝光。在“国庆”黄金周旅游旺季到来前夕、新一轮景区“涨价潮”引发公众不满的时候,少林寺状告政府部门“赖账”的官司引发广泛关注。

  去年11月,嵩山少林寺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河南省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文简称嵩管委)违约,要求后者支付近5000万元的门票分成款,以及延迟支付违约金200多万元。

  少林寺提交的诉状称,2009年12月30日,该寺同嵩管委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嵩管委统一管理嵩山少林寺景区门票的经营业务;按照少林景区票面价格每人次100元实行分配,少林寺按每人次30元分得门票收入,含常住院、达摩洞、塔林和初祖庵景点,不负担其他费用;嵩管委将收入按月支付给少林寺。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说,嵩管委代卖少林寺门票,但并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少林寺应得的门票分成款,并长期拖欠,少林寺财务人员多次上门讨要但对方不予理会,已经侵犯了少林僧团的合法利益。少林寺将这一经济纠纷交由法院处理,是相信法院能够秉公处理,少林僧团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法律保护。

  据少林寺方面统计,从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嵩管委共拖欠少林寺门票分成款共计人民币4970万余元,以及延迟支付违约金232万余元。

  针对“出家人要那么多钱干吗”的质疑,释永信解释说,门票收入分成是少林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少林寺的常住院、塔林、初祖庵是世界文化遗产,这笔收入不仅是文物维修、殿堂重建等保护千年古寺、弘扬和发展少林文化的经费保障,也是维系日常僧众生活支出、开展佛事活动的经济来源。嵩管委的拖欠,已经严重影响到上述事项的正常进行。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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