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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将减免纪录片生产交易出口的税收

2014年11月18日 14:50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信时) 1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宣传司司长高长力,在2014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现场权威发布,下一步将对纪录片生产交易出口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给予减免。

  高长力表示,总局下一步将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来探索符合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些专项基金,包括对纪录片项目的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绩效奖励,对纪录片生产交易出口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给予减免等等。“争取加大纪录片年度扶持资金,现在每年的纪录片扶持资金已经从500万增加到1000万,这1000万我们要用好”。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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