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风景区执法检查结果公布 剑门蜀道未达标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罗琴实习生革奇)12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2014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了解到,我省剑门蜀道等9处风景名胜区为不达标等级,被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据悉,通报透露剑门蜀道风景区管理机构职能薄弱,管理范围仅限于剑门关景区,对明月峡、昭化古城、七曲山大庙、富乐山片区等难以实施统一有效管理。自198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一直未依法完成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远逾法定期限;核心景区内开工道路(含桥梁、隧道)等较大规模的建设项目,不依法报经管理机构审核并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为将剑门蜀道风景区整改打造以达标,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整改意见: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管理机构职能,依法将风景名胜区全域纳入统一有效管理;加快总体规划编制进度,依法完成报批,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依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47条第2项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审批有关规定,依法报经管理机构审核并履行有关报批手续;整改验收达标前暂停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及审批。
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到,此次通报结果来源于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照《关于2014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城函﹝2014﹞290号)要求,于今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组织8个检查组对全国69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执法检查。我省石海洞乡风景名胜区及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分别获得优秀及良好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