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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发表网络文学作品 作者必须实名注册

2015年01月09日 07:5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视频:广电总局:发表网络文学作品作者须实名注册  来源:辽宁卫视

  本报讯(记者 罗皓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了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提出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须实名注册。

  此外,《意见》提出多项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包括开展网络文学评论引导,逐步建立科学的网络文学作品评价体系;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网络文学企业加快相关技术研发及应用;加强版权保护,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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