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拱辰楼火灾6人受处理 县文体广电局长被撤职
2015年01月16日 13:47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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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新闻办15日通报了巍山县“1·3”拱辰楼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调查处理情况,6名责任人分别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等处分。其中,巍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字根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巍山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利伟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月3日2时49分,位于巍山县城南诏镇的云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拱辰楼发生火灾,经全力组织扑救,明火于当日4时48分扑灭,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与拱辰楼隔路相望的巍山古城四方街民居未受波及。
【编辑:宋宇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