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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抄袭,岂能如此“任性”?

2015年02月05日 14:04 来源:重庆商报  参与互动()

  新年伊始,微信上便是一片由抄袭问题引起的“道歉潮”。《罗辑思维》因“盗版”原创者王路的稿件而道歉;《中国企业家》杂志因未按规定使用《财新》的稿件而道歉,且要求《每日经济新闻》就不署名使用自家稿件而道歉……“1人原创,99人抄袭”,成了微信公众号的真实写照。然而道歉和抄袭仿佛是一对平行线,先抄再删帖道歉。抄袭公众号就这么心安理得。

  微信公众平台作为新生事物,目前尚属于版权保护与监管的盲区,一方面,让原创作者维权难,抄袭者“违法”成本几乎为零;另一方面,读者的举报、抵制热情不高,往往只关心公众号的内容,却很少关注究竟来源何处。平台提供商治理监管乏力、相关法律法规缺位、读者漠视抄袭行为,再加之巨额利益的驱使,微信公众号想不成为抄袭者的天堂都很难。

  一直以来,微信都鼓励和推动微信公众平台里出现更多原创、有价值的优质内容。因此,帮助原创作者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净化网络风气,维护平台健康有序发展,理应成为微信团队的重点关注问题。一方面,微信可以通过研发一些限制性技术手段而遏制抄袭行为泛滥,甚至可以成立版权认证与交易平台,既对原创者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又能对转载行为进行规范;另一方面,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参与到打击微信公共号抄袭的战役中来,尽快扩大已有版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外沿,或者制定专门针对移动新媒体领域的版权保护条例;而原创者也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取证、曝光,甚至付诸法律行动,让侵权者为此付出代价。 北京 吴学安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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