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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记者诉中青旅侵犯著作权 索赔2.4万元

2015年03月04日 08:5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退休记者李罡发现自己的文章被中青旅用二维码的方式使用在多处报纸广告上,她认为此举构成侵权,于是起诉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索赔2.4万元。昨天上午,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

  李罡是资深政法记者、海淀区作协理事,2014年3月退休。去年8月,李罡撰写了一篇5000余字的人物文章《疾病缠身的暮年,我们为什么要旅行》。该文章在《婚姻与家庭》杂志2014年9月下半月刊发并微信推介后,引起很大关注。

  去年12月23日,李罡翻阅当天的法制晚报时发现,被告在法制晚报上刊登了一个整版的商业广告,广告中称杜阿姨是中青旅的老客户,要了解杜阿姨的故事请扫广告上的二维码。她随意用手机扫了一下广告版上刊登的二维码,竟然发现二维码上链接的是她所写的那篇曾经刊登在《婚姻与家庭》杂志上的文章,文章既没有署名也没有出处,只是在文章最后标有“遨游网”几个字。后经了解,“遨游网”是中青旅官网。

  李罡认为,被告用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商业宣传,在北京3家都市报做了4个整版的商业广告,并且文章不给她署名,严重侵犯了她的著作权、文章署名权。于是,她将中青旅告上法庭,索赔2.4万元。

  经过审理,法官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中青旅方面表示,他们愿意为遨游网误用该文章而支付相关费用并在遨游网论坛道歉。李罡则不接受调解,“我只想要讨一个公道,即使最后法院只判赔我1块钱。”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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