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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眠画作造假? 撰文者一审被判赔礼道歉

2015年05月14日 14:47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

  艺术经纪人伍劲指千万油画非真迹 林风眠弟子起诉 法院驳回其赔偿请求

  林风眠画作造假?撰文者被判道歉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因认为艺术品经纪人伍劲发表的文章《林风眠30年假画局》,指责林风眠弟子潘其鎏及其子潘文伪造林风眠画作,与事实不符,潘其鎏一家三口将伍劲诉至法院。法晚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令伍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千万油画拍卖后 被指作品非真迹

  原告潘其鎏等三人起诉称,潘其鎏是林风眠弟子,与林风眠私交甚厚。一家三口曾与林风眠长期共同生活,感情深厚。为示感谢,林风眠曾赠送大批画作、文史资料给潘家。

  2009年4月,林风眠油画《渔获》、《京剧人物》分别以1634万和842万高价拍出。

  2009年6月,新疆画报《Hi Art》杂志中刊登了一篇伍劲撰写的题为《林风眠30年假画局》的文章(以下简称涉案文章)。

  潘其鎏认为,该文中,伍劲未经调查核实,毫无根据地断言藏家手中持有的林风眠作品并非真迹,指责潘其鎏、潘文造假。

  潘其鎏等三人认为,涉案文章构成诽谤,侵害了三人的名誉、商业信誉和商品的声誉。

  后该文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不良影响进一步扩大,导致社会评价严重降低,甚至出现买家竞拍后拒绝付款的情形,造成巨大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

  潘其鎏等三人要求伍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索赔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共计480万元。

  被告辩称是学术文章 有权发表看法

  伍劲辩称,涉案文章是学术研究型文章,文中未使用侮辱性语言,仅是以陈述性和中立评论的方式引用各方表述,不存在侵犯名誉的事实。

  林风眠作品是市场上交易的商品,公众有权发表自己的看法。对其画作真伪的鉴别,必然要对画作追根溯源。

  他称,自己通过大量调查、阅读、研究采写涉案文章,内容基本真实。

  文中关于潘家与林风眠交往、断交等内容,均在《东方早报》采访时得到潘家证实。同时,伍劲认为潘家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且其他媒体转载文章,系媒体自主行为,如侵犯潘家名誉权,应直接向转载方主张,因此不同意潘家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驳回原告赔偿请求 伍劲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针对潘其鎏等人所指侵权内容,伍劲提交的部分证据形成时间晚于涉案文章发表时间,不能成为涉案文章的依据。《东方早报》报道内容不能证实系潘其鎏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且这些证据均不足以证明潘家持有的林风眠作品为伪作。

  潘其鎏所指侵权内容,除林风眠文革期间毁画一节有相关文章佐证外,其余陈述采用了“对此知情人另有解读”、“还有业者指出”等不确定、没有依据的叙述方式。

  而文章内容会给读者留下出自潘家的林风眠画作为伪作、潘家造假的印象,从而降低潘其鎏等人的社会评价,使其名誉受损。

  故法院一审判令被告伍劲向潘其鎏等三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驳回了潘其鎏三人的赔偿请求。文/记者 唐宁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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