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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庞杂的景区治理从不相信眼泪

2015年10月20日 10:14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 

  ■然 玉

  10月初,由于存在价格欺诈等问题,山海关景区5A级资质被取消。为此,山海关区旅游局局长刘媛失声痛哭,“我是山海关的罪人,老局长的工作成果在我手上被败光了。我们愧对全国游客,愧对国家旅游局的信任,愧对山海关人民。”而山海关区委书记曹玉宝向记者表示,被摘牌是个噩耗,同时也是一个契机,“山海关景区的硬伤在体制上经营、所有和管理三权不分,摘牌让我们下了死决心,推进体制改革,盘活资源”。(10月19日澎湃新闻)

  事实已成、尘埃落定,落泪悔恨似乎为时已晚。然而,官员失声痛哭的场面,终究还是极具话题性。山海关旅游局局长的一番说辞,不仅将公众注意力重新拉回到此事身上,更悄然间传递出一种痛心疾首、痛改前非的坚毅姿态!诸如此类的“积极信号”,固然可以被视作当事人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同样也可以被看成是当地危机公关的一环。声名丧尽的山海关,的确需要释放出更多的善意信息,来重新建构自身的正面形象。眼泪,虽不能解决问题,却终究能引出问题。

  该怎样理解局长刘媛的眼泪?首先应该明确,作为景区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刘媛显然应该为现状负责——由于自己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失声痛哭、悔恨不已,这是顺理成章的逻辑。事实上,有局长痛哭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自从山海关被摘牌之后,当地并无有分量的官员为此被警告、降职或调整岗位!一些地方的官场文化中,对于履职不力者,总是表现出极大的宽容。在缺乏实质惩戒的背景下,有“难辞其咎的官员”痛哭流泪,反倒会成为新闻。

  官员痛哭,是承认自己失职失责,并愿意承担政治责任的一种表现。这既是由内心耻感驱动,也可能是源自强大的官场压力。所谓“知耻而后勇”,作为一位公职人员,“有耻感”实乃做好工作的第一步。可是,公共管理有正确的伦理立场还不够,最重要的还是,找到切实可行的目标实现路径。具体到景区的建设与整治,无疑更是如此!试问,以悔过姿态示人的山海关景区,又能拿出多少有效手段,来治弊图新呢?

  按照山海关区委书记的说法,“山海关景区的硬伤在体制上经营、所有和管理三权不分”。其实,这种混乱的局面,在不少景区都普遍存在。究其原因,还在于我们的旅游业发展史还很短暂,各地都缺乏成熟的运作经验,以及体系化的蓝图规划。相当多的地方景区,在发展旅游的初期阶段,其主旨思想就是“迅速变现”。这种短视功利的策略,未能事先实现利益的有序分配,未能建立一套健全的管理框架,以至于为日后种种乱象埋下了隐患。

  现今的局面是,许多地方的景区经济,都呈现出一种分散化的、各行其是的逐利主义倾向。经营机构、主管部门等等,都想着以最小的代价,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此导致的最终结果是,关于景区的长远发展,难以形成一致的目标和协同的步骤。就此而言,山海关区旅游局局长的痛哭,也许仍然未能回答那个关键问题。那就是,如何整合各方力量,来将景区纳入可控的轨道。

  对于景区管理,旅游局当然需要承担起责任,但它又承担不起太多责任。毕竟,景区旅游业,实在有着太纠葛的参与主体,有着太复杂的运作结构,涉及太多的利益扯皮,这绝非一朝一夕可解。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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