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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原创曲目抵押借1.2万 债主:歌曲系他人创作

2016年02月04日 14:56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 

  法制晚报讯(记者 董振杰)“花了一万多元,‘买’了这三首歌,实在不值。”一家传媒公司的导演陈先生郁闷地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一名男子用三首原创歌曲作为抵押,向自己借款12000元,随后再也联系不上,他只好报警求助。

  经过打听,这三首所谓的原创歌曲,也是那名男子盗用他人的。

  事件 用三首歌做抵押 借走1.2万元

  陈先生说,他是一家传媒公司的导演,有时拍些微电影。他有一个微信群,群里都是一些演艺圈人士,经常在一起交流演艺消息。

  2015年七八月份,群里一个姓张的男子和陈先生加成了微信好友。“他说自己是一个歌手,有时也在影视剧中演一些角色。我听群里其他朋友提起过这个人,于是慢慢算是认识了。”

  陈先生说,2015年9月底的一天,张姓男子忽然打来电话,希望借12000元钱,“他说是购买的道具到货了,自己手里没有那么多现金,想先借一些钱,很快就能够还上。由于互相之间没有见过面,我就要求他先发过来一段借钱的视频,并将他身份证一起发来。”

  记者看到了这段视频,视频中男子称,要向陈导演出售三首原创歌曲,价格为12000元整,等有钱之后,将回收这三首歌曲。

  “演员演些戏或者唱几场歌挣回来一两万块钱不是什么难事,再说谁又会不碰上一些困难呢?”陈导演说,他觉得对方拿出三首原创歌曲来很是值得,就于9月27日给对方汇去12000元钱,“没过多久,他又要求借两万元钱,我拒绝了,没想到再也联系不上对方。经过打听,群里朋友有汇钱买他的手机的,有向他租房子的。”

  陈导演经过多方询问查找发现,12000元购买的那三首歌曲,竟然也是盗用他人的。

  原作者称被骗走6首歌曲

  “我被骗走6首歌曲。”长春的李先生说,他才是歌曲的作者和小样演唱者,“每个歌曲创作出来之后,我都会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申报,获得了音乐版权注册证书之后,才敢给别人试听。”

  李先生称,他通过中介,打听到那名张姓男子是一名歌手,就向对方发去音乐小样,希望对方出钱购买版权,“没想到他直接拿着音乐小样说是他唱的,而且说自己是词曲作者,最后竟然拿着三首歌曲换了12000元钱,我也是看到双方签订的合同上写着我的三首歌曲名字,这才相信这件事的,我们都被这个人骗了。”

  李先生随后向记者发来了他的其中三首歌版权注册证书。

  进展 警方介入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拨打那名陕西张姓男子在合同上留的电话,已经处于停机状态。另外有三个据称是该男子使用的手机号码,只有一个能够打通,接通后,该男子一听所叫的名字之后,马上说打错了,随后挂断。

  陈导演说,发现受骗之后,他和歌曲的著作权人李先生一起,来到朝阳区高碑店派出所,以男子涉嫌诈骗报案。

  昨天,记者在北京市公安局立案公开查询系统上,查到了案件的进展情况,接报后警方已经立案,目前仍在调查中。

  文/记者 董振杰

【编辑:宋宇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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