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天津:剧院等演出场所、娱乐场所即日起复工复业

天津:剧院等演出场所、娱乐场所即日起复工复业

2020年07月24日 20:4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天津7月24日电 (记者 张道正)记者24日从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经请示天津市防控指挥部同意,结合该市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际,天津市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从即日起复工复业。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的《天津市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复工营业工作指南》提出,在低风险地区,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但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30%,应当间隔就座,保持1米以上距离。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一个剧场。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现场音乐厅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方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时发布的《天津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复工营业工作指南》指出,在全面做好清洁消毒的基础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间隔就座等措施,限制上网人流,消费者上网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娱乐场所应当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等措施,对消费者进行限流限量,消费者娱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官方表示,一旦疫情形势变化,会及时动态调整,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暂停营业。(完)

【编辑:姜雨薇】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