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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需要怎样的儿童文学
2009年04月22日 11:13 来源:光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编者按 与日益繁荣的儿童文学创作、引进、出版相比,我国儿童文学理论和批评显得尤为匮乏。近日,在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主办,接力出版社、桂林市委宣传部承办的“2009全国儿童文学理论研讨会”上,诸多专家对一些儿童文学创作中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探讨,各种观点得到了充分表达与阐释。大会最终由中国作协儿委会副主任、北京作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曹文轩教授执笔,形成会议总结,今天我们选登其中的一部分。正如总结中所展示的,会议本身是开放性的,而得出的研讨成果也是开放性的,我们希望藉由本文引发更多儿童文学作者、评论者、理论研究者和儿童家长更深入的思索,并参与到探讨中来。本文题目及各小标题均为编者所加。

  近十年间,我国的儿童文学事业出现了空前的变化。儿童文学的出版与流行,几乎每天都在诞生着新的话题。旧有的儿童文学观念正在受到严重的冲击,新的文学现象则层出不穷。出人意料的、使人感到实在难以把握的变化,既令人兴奋,也令人困惑,甚至不安。无论是作家还是批评家,抑或是读者,对这些变化都显得有点无所适从。对这样一个格局到底如何评价?对儿童文学到底如何界定?如此局面到底是繁荣还是混乱?对那些新生的儿童文学形态到底如何命名?到底是让读者来左右文学还是让文学来左右读者?文学是顺从当下潮流还是追随历史?儿童文学是以“儿童”为先还是以“文学”为先?当下最要紧的是回归“儿童”还是回归“文学”?成长文学是属于儿童文学还是属于成人文学?如何区别童话和幻想文学?图画书在中国究竟是什么样的命运?如何看待和准确估价外国文学的成就以及中国儿童文学的成就?……问题杂乱无章。因为长久没有理论上的厘清和阐释,儿童文学已经积累了太多的问题,它已深陷茫然。

  儿童文学面临商业化的考验

  当下儿童文学的语境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它已经不再可能像从前那样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这是一个商业化正在深入人心的社会,无论是在体制上还是在人心的欲望上,都决定了商业化的进程是不可避免的。商业化的无孔不入,使任何一块园地都无法再保持它原有的风貌。儿童文学这一过去被看做净土的园地同样被卷入到了这个浪潮之中,并且它使许多人切身感受到,儿童文学恰恰是创造商机的非常理想的物质和精神形态。《哈利·波特》的巨大商业利润,使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了儿童文学所具有的天生的商业价值和巨大潜能。

  中国儿童文学的商业化,几乎是在一个早上就进入了非常令人兴奋的状态。

  商业化,是这次会议的重要话题。总的倾向是对商业化采取了批评的态度。在发言中,大家普遍表示了对儿童文学被市场绑架的担忧。

  但我们也看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实际上是根本无法阻止商业化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究竟如何来面对商业化:难道商业化就一定是对儿童文学有害的吗?巨大的发行数,不正是凭借商业化而得以实现的吗?有没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凭借或者是利用商业化,将那些优秀的儿童文学送到更多的读者手中?商业化固然会对精神产品造成伤害,可是,优秀的精神产品也可以通过商业化而比从前有更宏大的前途。商业化也可以成就优秀的儿童文学。现在,是到了考验我们的良知、智慧的时候了。

  除了商业化,还有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新媒介对儿童文学的冲击。不少人在论文中,对新媒介的扩张进行了冷静而详细的分析。不再是简单的分析,更没有采取不假思索的敌对态度,而是直面这样的形势,智慧地寻找着对儿童文学“有利可图”的缝隙和机会。有论文引用美国动画大师吉恩·迪奇的话:“我们无力阻止视听大潮,但我们可以寄希望于这一潮流,从而使电信时代的媒介将孩子们领回书本中去,而不是远离书本。”

  儿童文学的“艺术性”与“大众性”

  这两个范畴的区分是有重大意义的。这一区分使我们减少了观念上的冲突和摩擦。过去,由于没有这样的区分,从而导致了在对待不同的东西时强行而专制地采取了只符合其中一种范畴的儿童文学的标准,而将不合这一标准的东西视为不正当的东西从而加以否决。现在,出台了两个概念,划分了儿童文学的不同的行政区域,而又不褒此贬彼,这大概算是一种成熟和进步。

  有论文明确地表示:艺术的儿童文学与大众的儿童文学作为儿童文学的两大类别,各有各的读者针对面及其价值取向。艺术的儿童文学与大众的儿童文学各有所长,我们很难说谁比谁好。艺术的儿童文学更注重纵向接受,作品所显示的意蕴、美感等并非当时一定为读者接受、认可。强调的是历史效应。大众的儿童文学更注重横向接受,作品的意蕴、美感在当时很容易为读者所接受、认可。强调的是即时效应。没有横向基础,儿童文学谈不上发展;没有纵向深入,儿童文学只能原地踏步,不能提高。两者彼此影响,彼此促进。最理想的儿童文学应该既是“艺术”的又是“大众”的。

  现在的问题是,这两者我们究竟怎样区分:何为艺术的儿童文学?何为大众的儿童文学?这两者的价值是否还是有所区别?又怎样使那些从事所谓大众的儿童文学创作的人能够心甘情愿地接受“大众的儿童文学”之命名,又怎能使那些从事所谓的艺术的儿童文学的人心悦诚服地承认那些大众的儿童文学在价值上是与自己的艺术的儿童文学同等的呢?

  大家正在接近一个道理:一部完美的文学史,恰恰是由不断死亡的历史和不断成活的历史共同构成的。

  “儿童阅读”的“深阅读”与“浅阅读”

  如何界定“儿童阅读”这一概念,存在着重大分歧。

  在许多人的发言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有着一个基本认识,这就是儿童的认知能力和审美能力,是正在成长中的认知能力与审美能力。换句话说:他们的认知能力与审美能力是不成熟的,甚至是不可靠的。

  这些论文和发言的看法是:我们在持有民主思想与儿童本位时,忘记了一个常识,这便是:我们是教育者,他们是被教育者。我们在若干方面——包括阅读在内,富有审视、照料、管束、引导和纠正的责任。我们尽可能地尊重这些还未成为“大人”的“小人”,但尊重的是人格,而不是他们的所有选择。他们的选择应在我们的审视范围之内,这是毫无疑问的,并且是不可让步的——无论是以什么名义。

  如何确定一些书籍算是好的、优秀的,大概要组织一个陪审团。这个陪审团肯定不只是有孩子,还应当有成人、专家等。只有这样,一个陪审团作出的判断才是可靠的。

  与此相连的问题就是深阅读和浅阅读的问题。

  对于一般阅读大众而言,我们大概没有必要要求他们放下这些浅显的书去亲近那些深奥的、费脑筋的书。因为世界并不需要有太多深刻的人。对于一般人而言,不读坏书足矣。

  但一个具有深度的社会、国家、民族,总得有一些人丢下这一层次上的书去阅读较为深奥的书。而对于专业人士而言,他们还要去读一些深奥到晦涩的书。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阅读阶层的存在,才使得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阅读保持在较高的水准上。

  因孩子正处于培养阅读趣味之时期,所以,在保证他们能够从阅读中获得最基本的快乐的前提下,存在着一个培养他们高雅的阅读趣味——深阅读兴趣的问题。道理非常简单:他们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民族未来的阅读水准。未来的专业人才,也就出于其中。如果我们不在他们中进行阅读的引导而只是顺其本性,我们就不能指望有什么高质量的阅读未来。

  阅读行为,特别是孩子的阅读行为,当不是放任自流的。我们应当有所安排,有所倡导,有所规约,甚至有所裁定:一些书值得去读,而一些书可以不读或少读。孩子的阅读与成人的阅读不一样,它应是有专家、校方和家长介入的。介入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的阅读从自在状态达抵自为状态。

  这种具有深度的阅读依然是愉悦的。不同的是浅阅读的愉悦来自于阅读的同时,深阅读的愉悦来自于思索、品味与琢磨之后的刹那辉煌。阅读者的乐趣不仅仅在文本所给予的那些东西上,还在于探究过程中。浅阅读只给他们带来一种愉悦,而深阅读给他们的是两种愉悦,而这两种愉悦中的无论哪一种,都一定在质量上超越了浅阅读所给予的那种愉悦。

  但与以上观念截然不同的意见是,儿童文学应以儿童喜爱为第一要义。喜爱是前提。如果离开阅读兴趣来谈论其他,几乎是没有意义的。一部儿童不喜爱的儿童文学难道能说是优秀的儿童文学吗?一部儿童不喜欢的儿童文学又从何谈起它是有价值的呢?这种朴素而有力的看法,同样是难以颠覆的。况且,这样的观点也是在理论的阐述中得以明确的。

  到底如何确定一部作品的优劣,如何确定标准和参照,看来很难有一个一致的意见,我们能指望的就是时间——让时间去判断。

  文学是复杂的,如果将一个关于文学的理论会议开成一个有结论的会议,也许是一次失败的会议。它背后就一定隐藏着什么我们不喜欢的东西。这种会议的意义在于它将各种观点露出地表,在于各自沿着自己的路线继续推进,不恰当的结论会在日后的推进过程中自然中断。又也许,不同的路线都可能不停地推进。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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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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