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艺评奖办法出台 设文学艺术最高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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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文艺评奖办法出台 设文学艺术最高奖
2009年05月22日 14:16 来源:西安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日前获悉,《西安文艺奖评奖办法》已经出台,印发西安市宣传文化系统执行。“西安文艺奖”是该市设立的文学艺术最高奖,原则上每两年举办一届,每届奖励资金基数100万元。

  西安文艺奖由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主办,评奖范围包括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广播剧、戏剧、音乐、书法、美术、摄影、文学作品等九大类。参评作品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三贴近”原则,弘扬主旋律,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西安文艺奖 本着“出人、出作品”的原则进行评选,共设立电影作品、电视剧(含动画片)作品、广播剧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书法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文学作品等10个奖。为鼓励青年作家创作生产,西安文艺奖专门设立青年文学奖,其参评条件为:作者年龄在40周岁(以申报参评之日为限)以内;体裁设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散文集、诗集、评论集;参评作品须公开发表或出版。

  每届西安文艺奖根据参评作品的数量、质量来确定奖项设置及其奖励标准;获奖作品将以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的名义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在主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优先推荐参加上级文艺类作品评奖。对在推荐评选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并予以表彰奖励。

  杨斌鹄 宋春燕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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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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