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起反腐败大案:两人贪污公款被处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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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第一起反腐败大案:两人贪污公款被处决
2009年07月31日 10:32 来源:解放军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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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事回放】 1952年2月10日,新中国成立后第一起反腐败大案的主角——刘青山、张子善被处决。

  在天津市区的一所民居里,记者见到了这一事件的亲历者——孙光瑞老人。孙光瑞1952年时任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是刘青山、张子善贪污大案专案组成员之一。他告诉记者,1949年进城前毛主席就在西柏坡指出:“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刘、张就是被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这枚“糖衣炮弹”击倒的第一批人。

  孙光瑞今年已99岁高龄,谈起当年查处刘青山、张子善贪污大案,老人的思维依然非常敏捷。他首先为记者介绍了这个案件的历史背景: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保证执政队伍的纯洁性,中共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到1952年1月,全国共查出贪污旧币1000万元(旧币1万元相当于新币1元)以上的贪污犯数万人,而刘青山、张子善是其中职务最高、影响最大的两个人。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刘、张的贪污罪行,就是在‘三反’运动中被群众检举揭发的。”据孙老回忆,处理刘、张案件委员会成立后,随着案件侦讯工作的深入展开,刘、张二人对自己的贪污罪行供认不讳。1952年1月18日,依照法律程序,孙光瑞签署了由河北省人民检察署对刘青山、张子善特大贪污案的公诉书。公诉书认定,刘、张在治理潮白河、海河、永定河等工程中,利用职权,勾结奸商,贪污、浪费、盗窃和非法骗取、挪用公款共171亿6千多万元(旧币)。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召开公审大会,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刘青山、张子善的死刑核准令。随后,二人即被押赴刑场。

  孙老告诉记者,刘青山在16岁时曾上过一次刑场。那是1932年秋,刘青山参加高蠡暴动。暴动失败后,敌人将被俘的游击队员押到县南关操场上,开始了血腥屠杀。轮到刘青山时,一个敌团副看他太小,怀疑抓错了人,猛地踹他一脚,叫了一声:“解捆!”就这样,少年刘青山逃过了一劫。

  “没有倒在敌人的屠刀下,却站在了人民的审判席上。”孙老感慨地说,“刘青山在临刑前留下了一句遗言——‘拿我做个典型吧,在历史上说也有用’。张子善的遗言则是‘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

  孙老告诉记者,毛主席对刘、张特大贪污案极为关注,亲自过问和批准了对此案的处理。判决之前,曾有人向毛主席求情,是否可以不枪毙,给他们一个改造的机会。毛泽东的回答是:正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两个,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对刘青山、张子善的宣判公布后,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和反响,对领导干部为官清廉、端正党风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正是从那时开始,作为新中国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斗争一刻都没有停止过。从刘青山、张子善到新时期的胡长清、成克杰、郑筱萸,坚强有力、卓有成效的反腐败工作,保证着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发展、不断壮大。

  临别之际,孙老的一句话深深印在记者的脑海里:中国共产党绝不容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反腐斗争任重道远,必须警钟长鸣!(周猛 邢邦明 李书品)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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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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