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庄农民房买卖第一案”进入判决后执行阶段——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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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庄农民房买卖第一案”进入判决后执行阶段
2009年08月12日 08:4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宋庄农民房买卖第一案”进入判决后执行阶段

  艺术家开始腾屋搬家

  家中的家当都打好了包,再一点点运往相距两里地的小堡村。昨日,宋庄农民宅基地房买卖诉讼系列案中,艺术家李玉兰与农民马海涛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上演了执行阶段的这最后一幕。

  6月24日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后,李玉兰需要在90天内腾房,并获赔28万余元。为此,昨日李玉兰开始搬家,将暂住在由宋庄小堡村村委会提供的房子内。艺术家同时也是李玉兰案件的代理律师之一的王立则介绍,因为李玉兰的案子最先判决,因此宋庄系列房屋纠纷案都将以此为样板。

  李玉兰将搬至宋庄小堡村

  2002年7月1日,李玉兰与马海涛签订了协议,以4.5万元购得了宋庄辛店村的房子。

  2007年12月,李玉兰购买宋庄宅基地房的合同被判无效后,她就赔偿金问题起诉了宋庄农民马海涛,并索赔48万元。去年10月20日,该案在宋庄法庭宣判,李玉兰获赔28万元。对此判决,李玉兰表示不满意,并上诉至二中院。今年6月24日,此纠纷案在二中院宣判且维持一审判决,这就意味着李玉兰要在90天内腾房搬家。

  记者了解到,在二中院审判之后,为了让李玉兰腾房,农民马海涛凑齐了28万元赔偿金。其中,直接赔给了李玉兰9万多,剩下的18万则先由法院保管。待她完全从住所搬走后,李玉兰才能拿到剩下的钱。

  不过,李玉兰一再强调,这28万元的赔偿仍无法解决一家人的安置问题。为此,宋庄小堡村村委会为李玉兰联系到一处住所,租给他们一家使用,一年物业费为5000元左右。而事实上,宋庄小堡村也是艺术家最为集中之处。

  昨日,李玉兰一家在宋庄小堡村村民的帮助下开始从此前的住所搬到小堡村,这意味着李玉兰一案最终进入执行阶段。李玉兰告诉记者,搬离总是无奈的,但是法院都已经给出终审判决,就只能按照司法判决的结果去执行。

  14起房屋诉讼案都已有结果

  “李玉兰案”已经成为宋庄艺术家与农民房屋系列纠纷案解决的一个样板。记者了解到,宋庄14起农民宅基地房买卖诉讼目前已各有结果。其中有3起达成了调解,1起撤诉;其余9起经过一审判决后,其中4起上诉,5起进入执行阶段。目前,这4起上诉的也已经有了终审结果。

  李玉兰案件的代理律师之一的王立则介绍,因为李玉兰的案子最先判决,因此此后的案子都以此为样板。

  (记者李健亚)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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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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