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国人“口诛笔伐”《同一首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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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国人“口诛笔伐”《同一首歌》
2009年10月10日 15:23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辛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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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红火了9年的央视名牌栏目《同一首歌》传出停播的消息,与《实话实说》停播引起的争议甚至同情不同,对于《同一首歌》的“停播”,人们的议论却是“该停”。

  各地怨声渐起

  “鲜花曾告诉我,你怎样走过……”2000年1月27日,这首歌随着这一栏目的诞生飞进了千家万户。如今,“停播”消息传出,人们的反应大多说“停得好”,有人甚至列出了“该停”的几大理由。当年红火一时的名牌栏目,沦落到被人“口诛笔伐”,这确实值得深思。

  《同一首歌》走进某座城市、走进某个企业,节目组喊价最少是500万元至600万元一场,其大部分演出是由地方政府、大型国企埋单。换句话说,演出成了公款追星,公款埋单也成了《同一首歌》的最大吸金术。宝鸡市有个政府官员说出了该节目圈钱内幕:该市通过三年努力请来了《同一首歌》,为此政府给了税后费用 700万元,这700万元还不包括场地、电路建设成本、节目组和演员的食宿等费用。由此各地怨声渐起。

  “鸡肋”食之无味

  随着《同一首歌》变得越来越商业化,一些环节如让台下观众“点歌”、请企业员工登台等,都像是在做活广告。有网友称:“如今的《同一首歌》已开始变得企业化、商业化,它已不再是单纯的慈善公益演出,大多数场次演出都属于纯粹的商演,一点也不好看。”由于观众敬而远之,收视率由此下降。《同一首歌》走的是老歌怀旧路线,整整9年形式还是一成不变,总是那么几个过气歌手,那么几首怀旧经典,还是那个不变的舞台,创意缺乏,表演形态单调,使观众产生了严重的审美疲劳,成了人们食之无味的“鸡肋”。更可笑的是删减艺人的新歌,只将老歌保留。

  漠视艺人权益

  在《同一首歌》赚得盆满钵溢的同时,却极大地漠视了作者权益。虽然这首歌曲被《同一首歌》栏目反复使用传唱了整整9年,然而词曲作者陈哲、孟卫东却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报酬。2004年,陈哲、孟卫东将《同一首歌》节目组以侵犯著作权告上法庭。这对于追逐暴利的《同一首歌》栏目来说,无疑是一个丑闻。《三联生活周刊》曾曝光《同一首歌》的运营情况:以它一年策划演出四五十场计算,如以每场演出经费500万元计,40场就是两个亿。

  对演员同样如此。有人说,《同一首歌》打着公益旗号对艺人进行“道德绑架”。演出每增加一位大腕明星,就无疑会增加它走向市场的“含金量”,但这种巨大收益却与演员无关,据说一线歌手有少量“车马费”,而二三线演员基本白干。2007年,刘德华拒绝了《同一首歌》的邀请,近八成的网友认为“刘德华有拒绝的权利”。歌星高林生声讨节目组签订“霸王条款”、剥削艺人演出费。

  风波带来警醒

  《同一首歌》由红火走向衰落的教训是深刻的。惟利是图的节目追求,势必会远离为民办电视节目的理念。当节目一旦套上了金钱的枷锁,向“钱”看而不是为民办时,再好的艺术都会远离老百姓。一句话,《同一首歌》栽在了一个字上——“钱”。从这个角度说,如果《同一首歌》真的要停播,也绝不是件坏事。(俞亮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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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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