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负责人就三家文化“央企”成立答记者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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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负责人就三家文化“央企”成立答记者问
2009年11月12日 22: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2日电  由中国东方歌舞团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报社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演出管理中心转企改制共同组建的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11月12日在京同时成立。成立大会前夕,文化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答问全文如下。

    加速打造文化产业“国家队”

    ——文化部负责人就三家文化“央企”成立答记者问

  由中国东方歌舞团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报社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演出管理中心转企改制共同组建的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11月12日在京同时成立。成立大会前夕,记者专访了文化部负责人。

    转企改制缘何“大提速”

  记者:从2003年到2008年,文化部只组建了一家集团公司,即由中国对外演出中心和中国对外艺术展览中心两家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而今年一次性就推动四家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了三家集团公司。改革步伐大幅度加快的原因是什么?

  文化部负责人:我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文化系统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新的文化发展理念,解决了长期困扰人们的文化发展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为推动转企改制工作扫清了思想上的障碍。

  其次,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改革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例如,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作为中央确定的首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自组建以来,走出了一条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实现了从文化中介商到文化集成商的转变。2008年,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10座城市,举办了74项、5600场次演出和展览,其中商业项目超过60%。这些发展成绩,为改革赢得了声誉。

  第三,以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为代表的一系列改革配套政策的出台,为转企改制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较好地解除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后顾之忧,使大家可以放心、乐意地投身改革。

  第四,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逆势上扬,尤其是文化娱乐、动漫游戏、文艺演出等领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推动转企改制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三个“同步”和三项“第一”

  记者:这次转企改制工作从去年底开始酝酿,到今年5月转企改制方案得到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再到11月份3家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用去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期间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

  文化部负责人:一年来,我们的时间主要用在调研、实际操作和协调上。在调研上,我们组织专门力量,从去年12月起,历时近5个月,对30多家部直属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准确掌握了各单位改革发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确定试点单位、开展转企改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实际操作上,我们一丝不苟地开展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企业制度建设等工作,花了不少时间,但工作做得很扎实。在协调上,我们积极争取兄弟部委的支持,共同解决了文化领域中央级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确定、工商注册程序等重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投入了大量精力。

  记者:与以往相比,文化部这次转企改制工作的突出特点是什么,有哪些创新举措?

  文化部负责人:文化部这次转企改制工作的突出特点和创新之处,概括起来就是在过程上实现了三个“同步”,在成果上实现了三项“第一”。

  所谓三个“同步”:一是同步推进多种类型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国有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二是同步推进“事转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同步推进转企改制和资源整合,一举打造三家集团有限公司。

  所谓三项“第一”,一是实现了中直院团整体转制零的突破;二是创造了部委主管报社整体转企改制第一例;三是组建了第一家中央动漫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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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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