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集协:维权遭遇赔偿瓶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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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集协:维权遭遇赔偿瓶颈
2009年12月10日 14:2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副总干事马继超在会上介绍,该协会正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卡拉OK厅版权许可收费工作。2008年已收取2000多万元,2009年上半年收取了6000万元,协会将于近期召开会员大会确定分配方案。2008年,该协会在北京提起100项针对卡拉OK歌厅的诉讼,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赔偿尺度不一,赔偿金额总体偏低,有的法院令非法使用者一首歌曲仅赔偿权利人20元,根本达不到惩戒侵权盗版非法经营行为的作用。在追究刑事责任方面的困惑是:数字环境下如何界定侵权载体数量。

  马继超表示,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唱片公司没有从广播和表演使用中获得二次使用报酬权,因此严重弱化了对唱片公司权利的保护。全国有500多家电台、电视台都在免费使用录音制品,还有数以万计的播放背景音乐的场所。因此,音集协在成立后通过各种方式推动修法,争取唱片公司的权益。此外,他认为,目前我国对集体管理组织的定性不明确,作为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没有与普通的社会团体进行区别;其成立必须经过双重审批,耗时太长:音集协从版权局批准到完成民政部登记,前后用了3年的时间。他建议修改《著作权法》,加强与相关法规的协调。马继超认为,有必要实行延伸集体管理制度。而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由集体管理组织代理维权的大批量案件获得的赔偿数量往往比较少,而没有加入协会的权利人有机会获得比协会诉讼更高的赔偿额。

  马继超认为,数字环境给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带来的挑战是:数字技术的发展为权利人通过技术平台直接向众多使用者发放许可,并详细记录使用情况计算使用费成为可能,集体管理组织不能体现出在传统环境下的优势,许多权利人不愿意加入集体管理组织。此外,现在涌现出了一批利用数字技术平台代理大量音乐著作权的代理公司,采用商业模式运作,对集体管理组织形成冲击。马继超对此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开发先进的数字管理平台,提供公平透明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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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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