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4日电 中国作家协会日前通过《文艺报》,对外发布了该协会2009年第7号公报。公报中称,鉴于李太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被定罪判刑,作协决定,取消其中国作家协会会籍。
在这份《中国作家协会公报(2009年第7号)》中,作协表示,鉴于李太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被定罪判刑,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第23条规定,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决定,取消其中国作家协会会籍。
2009年7月9日,中国作协亦曾对外发布公告,取消李凤臣、赵立山、王月喜、王剑、王宁等5人中国作家协会会籍。原因同样是5人触犯刑法,且已被定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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