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曼受刑记:爱国不能为谎言遮羞 编造者是流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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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一曼受刑记:爱国不能为谎言遮羞 编造者是流氓
2010年02月24日 07:1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赵一曼受刑记:爱国不能为谎言遮羞

  菏泽学院中文系的石耿立教授,因在其新书里的《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中,转引了所谓的“历史档案”,细致刻画了抗日英雄赵一曼烈士受到拷打之后的性敏感部位,而被告到了上海静安法院。起诉他的原告是自称赵一曼孙女的陈红女士,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出版社,以及广泛传播此文的新浪、网易、中华网。(2月21日《新民晚报》)

  法律上的是非应由法院判决。不过对网络上流布广泛的所谓赵一曼的“受刑记”,有必要在此做一澄清,以免其继续流毒。那很可能就是个谎言,而爱国不能为谎言遮羞。

  《遮蔽与记忆:赵一曼》一文最早于2008年发表在石教授的博客上,其后被广泛转载,之后于2009年7月,被收入《遮蔽与记忆》一书正式出版。石教授在文中引用的所谓“滨江省公署警务厅司法科法医股《关于赵一曼女士伤检诊断报告》(1936年7月28日滨警司法密809号)”,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根据当年拷打赵一曼的大野泰治的回忆文章,赵身上最严重的伤是:被俘前的大腿上的枪伤,“碎骨头散乱在肉里”,共有24块,甚至面临截肢(《文史资料选辑》64卷)。而这篇“诊断报告”对此只字不提,居然用大半篇幅不厌其烦地描绘乳头、乳房、会阴前区、泌尿器官、阴道、肛门,甚至还将乳头乳房,阴道导尿管分开做了详细刻画。而稍有些历史知识的人,就会知道这份煞有介事的文件有问题,伪满文件应以“康德”纪年,或者以日本的“昭和”纪年,无论如何不会用公历纪年。

  那么,“档案”来自哪里?原告称,经向有关党史研究部门和党史专家求证,尚未发现所谓“历史档案”的存在。石教授辩称:这是来自湖南作协副主席王开林的《非常痛非常爱:大时代中国女人的活法》(华夏出版社,2008年1月)。而王副主席的书并不是严肃的史书。

  其实,我倒是知道这“档案”的出处,这份“诊断报道”以及石教授文章中引用的所谓《伪滨江省公署警务厅司法科暨特务科“关于审讯赵一曼女士效果的报告”(1936年7月29日滨警司暨特密4759号)》、《伪“滨江省警务厅关于赵一曼的情况报告”》,其源头是至少早在2005年就已在网上广泛传播、查不到作者和原始出处的《抗日女英雄赵一曼受刑记》。拜网络扫黄所赐,当时很多的转载已经找不到了。较为“权威”的转载是中华网的网刊《中华文史周刊》(2005年8月6日),但这篇已经被网站删除,仅留下目录,且按该刊的一贯做法,是不注明原作者的。

  文章里称“从查到的档案看,所记录的文字十分惨烈,每个字里行间都浸透着血和泪”,但在下面的引文里居然有大段大段令人作呕的虐待女性性敏感区以及受虐者痛苦的文学性描写。有这么记档案的吗?而且,这篇文章错误百出,档案语体、人称口吻前后矛盾混乱,稍有理性的人,就不应该相信其真实性。奇怪的是,就是这篇东西却在“爱国”、“是中国人就顶”的名义下被广泛转载,甚至被写进地方作协副主席、中文系教授的文章里,成为正式的出版物。而且居然有人因为石教授也引用此文,转而相信这些“档案”的真实性。

  “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编造出那篇“受刑记”的人就是无耻的流氓,他的目的不是热爱祖国,而是发泄自己不正常的欲望;爱国也不能成为我们降低智力标准、传播谣言的借口。爱国不能为谎言遮羞。

  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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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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