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影为何一再无法上映? 今天该怎样塑造英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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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电影为何一再无法上映? 今天该怎样塑造英雄
2010年05月05日 10:1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到底该怎样塑造英雄

  导演宁浩的新作《无人区》没通过审查,暂时不能上映,这原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是通不过审查的原因,着实令人吃惊——据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委员赵葆华在博客里透露,该片“不惜违背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最主要的失误是丢失了艺术家的一份社会责任”,“因娱乐而损公”。

  支撑这些“罪名”的,不外乎“活动在《无人区》里的人物,绝大多数是负面人物。徐峥饰演的律师黄海,被当作英雄来塑造,其实也根本不是英雄。作为国家公民安全的维护者——警察,在《无人区》里愚蠢而又无能”。

  在审查委员看来,这种艺术塑造手法显然违背了生活真实。至于生活真实又是何种情形,估计委员们也很难说清。但以赵委员的话语逻辑推断之,应该包含着两层意思:首先生活中肯定有英雄,其次是英雄有英雄特定的样子。

  所以,即便是在虚构的影片里,也不能没有英雄,而且英雄应该被塑造得有英雄的模样。这是艺术家的“社会责任”。否则,就是基于生活不真实的艺术不真实,往严肃了说,就是“因娱乐而损公”。

  生活中是否肯定有英雄,我也说不清。而这种在艺术创作中对“英雄”的如饥似渴,我谨抱以理解,但并不赞同。毕竟,这些年来,我们和赵委员一样,一直被前仆后继的英雄所包围和感化,那些或生或死并以影像或文字的方式活跃着的英雄,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一道道或深或浅的烙印。

  如今面对这些烙印,公众正常和真实的感受是,在现实生活中英雄其实不多,也并非随时随地都能与之相遇。在非虚构的报道和虚构的创作中,那些被浓墨重彩塑造起来的英雄形象,虽然偶尔也会唤起我们的记忆或期待,但在观看影片时,我们不会去追问,英雄为何缺席——我们身边真实的常态不就是这样的吗?

  但赵委员和他的同事们,或许已把那些经年累月留下的烙印,内化为自己的观影趣味和审美标准,在进入虚构的艺术世界时,依旧保持着仰望的姿态,怀抱着英雄主义情结,到处寻觅“英雄”的影踪。哪怕影片因此变得沉闷,观众看了不开心。毕竟,“娱乐”事小,“损公”事大。

  于是,英雄,就这样在现实和艺术中被双重需要,也就这样因为需要,而被天经地义地塑造。

  于是,在某些手握影片生杀大权的委员心目中,无时无刻无休无止地塑造英雄便成为影片创作者们的社会责任。所以,据说某些涉及“负面”题材的影片为了能够上映,不得不尊重艺术真实的原则,加大英雄的戏份,哪怕只是鸣几下警笛或闪几下警灯,或是出现一下象征英雄角色的身影,以免令委员们觉得“不真实”。

  奈何这些不听话的年轻导演,也太过“自恋”,活生生整出个“警力延伸不到”的“无人区”出来,硬生生让“英雄”缺席,让“疯狂犯罪有了艺术合理性”。委员们担心这样的创作者会误尽苍生,所以只能让《无人区》处于再次修改中。

  虽然赵委员已经删除了自己的博客文章,但我还是想为这些“自恋”的导演鸣不平。不可否认,英雄能够给人以力量,包括前进的信心与激情。但如果一厢情愿地以对英雄的想象和渴望,作为评价艺术的标准,似乎没了英雄,这生活便不真实,艺术则更不真实,这实际上是对生活真实本身的不自信。如果转身再到艺术里为这种不自信找平衡,则是对艺术和生活的双重不尊重。

  当然,我们还得对赵委员表达必要的感谢,如果没有他的坦率直言,我们永远也不会明白一部电影为何会一再无法上映。当然,我们至今也不曾知晓,有多少影片被定性为“因娱乐而损公”,在审片室里就草草了结了其短暂的命途。

  这个不明不白的过程中,掌握着评判标准的委员们,可以蛮横地享受权力带来的快感,但被侮辱和扼杀的是导演的个性,被损害和忽略的则是观众的自主选择权利和能力。归根结蒂说吧,自信的委员们不相信群众雪亮的眼睛。

  不管一部影片是死是生,有句话总得喊出来:我们需要英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时时刻刻必须塑造英雄。

  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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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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