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1月10日电 (记者 沈殿成 秦逸)从新中国刚刚建立开始,无数辽宁热血产业工人以“先生产,后生活”的不悔选择,热情投入到辽宁的工业生产建设中。伴随着煤炭、矿山的开采,辽宁出现了大量的棚户区。50多年过去了,工业起来了,青年人变成了老年人。他们一家两代、三代甚至四代居住在低矮阴暗、危旧简陋的棚户区内。2009年10月 20日,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街道水泥、粮库、线桥三个社区的1465户居民迁入新居,标志着辽宁省最大的抚顺棚户区改造工程画上了圆满句号。为此,辽宁省从2005年起,开始启动影响巨大的“一号民生工程”——惠及百万人民群众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取得了决定性成果。5年的时间,让45万个家庭、155万人告别低矮脏乱的棚户区,高高兴兴地乔迁进入宽敞明亮的新居。
辽宁启动 “一号民生工程”
时间让我们回到2004年,中共中央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重大战略决策进入第二个年头,经历改革阵痛后的辽宁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棚户区改造被摆上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004年12月26日,时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的李克强,刚刚上任12天,便冒着零下30度的严寒,深入到抚顺最偏远、最贫困的莫地沟棚户区进行调查研究。当时那里住着1146户居民,其中341户为低保户,521户为低保边缘困难户。
李克强了解到,棚户区居民樊国贤等人的室内温度都在零下20多度,屋内用麻袋片盖着的白菜已经冻成了冰疙瘩;79岁的王文章老人是全国煤炭系统有名的“技术状元”,在棚户区一住就是50年。李克强看到这些为国家建设奉献了青春年华的老工人还在如此艰苦的环境里苦熬,热泪盈眶。他代表辽宁省委、省政府郑重承诺:“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让你们搬出棚户区,住上新楼房!”
4天后,也就是12月30日,中共辽宁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将棚户区改造任务列为辽宁省“一号民生工程”。
2005年2月23日,辽宁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了用两至三年时间基本完成5万平方米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的任务。3月16日,实施方案出台,犹如一缕春风拂过万象更新的辽沈大地。
树立科学 “辽宁大棚改观”
在字典中,对于“棚户区”一词无法找到很确切的答案,但是在特定条件下的辽宁,棚户区是新中国特有的多种历史与现实因素粘连的复合体。如何改造它,前无古人,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综合性的措施。
正因为这样,辽宁省委、省政府反复强调要树立体现科学发展思想的“大棚改观”。坚持科学发展思想的“大棚改观”,核心是以人为本。
针对棚户区居民这一特殊的困难群体,时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明确提出要让棚户区居民“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让这些为共和国作出过贡献的居民共享改革开放的物质和精神成果。
由此,坚持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的“大棚改观”顺势而生,,辽宁省委、省政府把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发展、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大棚改观”贯穿到了辽宁棚改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政法纪检部门保驾护航,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工作方式,由市政府充当开发商角色,直接联系建筑商和居民,既有效地运用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充分发挥了政府职能,降低了棚改成本。
为了确保棚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严把工程质量关,将重点环节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范围,并吸收动迁户参与工程建设和验收。为了让棚户区居民少花钱、住好房,本溪市采用了同商品住宅基本相同的建筑标准,主要建筑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并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对进户居民反映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逐户回访,确保住户满意。
由于实行阳光操作,全省棚户区动迁居民没有一户因为贫困而未能住进新楼房,也没有一户因为分配不公而上访……
做到“ 住得进、住得起、住得好 ”
据悉,在辽宁省的棚户区里,低保户占70%,大都靠政府救济,无力出资改造房屋,更无力购买新房。
作为辽宁省最先启动改造棚户区建设的抚顺市,用实际行动创造了“抚顺速度”。然而,在最初拆迁改造过程中,老百姓能付出1万元的仅占全部住户的12%,根本拿不出钱的占65%。怎么办?又如何突破呢?
为了确保有困难的群众能住得进楼住得起楼,辽宁省政府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新建住房要进行室内简单装修,保证居民进屋就能住;对无能力按房改和拆迁政策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低保户居民,在新建安置回迁房中,建设部分廉租房;无力承担租金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账,代缴租金,确保居者有其屋,让买不起房的人也能住高楼。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抚顺市政府规定,棚户区居民回迁,不仅进住费全免,而且有线电视费、物业费也减半;阜新市政府规定,每年拿出1亿元为城市边缘的棚户改造地区完善供水、供电、排水、供热的配套。为了让棚户区内的低保户、特困户过个暖冬,铁岭市规定,取暖费仅收取三分之一,其余全部由政府承担。
阜新市47岁的居民曹喜文,自幼患小儿麻痹症,他原来住的20平方米棚户平房是没有产权的临时建筑,搬进38平方米的新楼房,现在的他,只需每月缴19﹒2元租金。
“安居思乐业,乐业才安居”。营口市把棚户区改造和再就业工程联系起来,对棚户区人员实行免费培训,建立就业服务中心,已帮助两万多棚户区居民实现了再就业;抚顺市通过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社区服务业、家庭手工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棚户区居民就业再就业率已达到82.1%。
举全省之力打胜这场攻坚战
“棚户区”改造据说是一个全世界性的难题。据悉,辽宁的棚户区当时测算大约需要近200亿元的资金。加上棚户区贫困、就业、治安、环保、社区配套等因素互相交织,给拆迁改造带来了超乎想象的难度。
“困难再大也要干,而且一定要干好,让为共和国建设作出历史性贡献的产业工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辽宁省委、省政府下定决心,举全省之力打胜这场规模空前的攻坚战。
战役一打响,中央纪委、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部、中办、国办督察组领导同志多次到辽宁指导棚户区改造,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时任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四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棚户区改造工作,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实践内容。从省到市都抽调了最得力的干部组成领导小组,并确定采取省委常委包市,市、县(市、区)党员领导干部包片,党员包户的办法,加大推进力度。
辽宁全省各部门主动为棚户区改造开辟“绿色通道”,采取集中办理、登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办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有关部门统计,棚户区改造任务最重的抚顺市召开了27次专题会议、129次调度会,决定了281个重大事项,解决了2400多个具体问题。
辽宁省几万名党员干部走入棚户区,逐家逐户地宣传棚改政策,化解群众的疑虑。为了抢时间赶进度,营口市提出了“流汗不流泪,掉肉不掉队”的工作口号。铁岭市抽调了3000多名干部深入到各拆迁现场。战斗在棚改第一线的广大基层干部“早起五点半、中午含口饭、晚上连轴转”,甚至连续几昼夜不回家。
棚改促进辽宁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
辽宁省的棚户区改造解决了城市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增加了城市最贫困群体的财产性收入,更重要的是改善了城市环境,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
据悉,通过棚户区改造,辽宁省原棚户区居民住房面积由户均36.1平方米增加到56.6平方米,人均10.6平方米增加到16.6平方米。平均每户仅花1.2万元,就住进了价值11万元的楼房。
通过棚户区改造,昔日破烂不堪、拥挤污臭的棚户区变成了绿树成荫、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小区。
辽宁把促进棚户区居民就业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100%地解决了棚户区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问题。到2009年上半年,棚改新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与此同时,辽宁省的棚户区改造大大提高了城市的文明程度,促进了社会和谐。最明显的效果有——改造后的抚顺市北厚社区、莫地沟社区成为无刑事犯罪的平安社区,棚改后抚顺市刑事发案率下降了87.9%,治安案件下降了84.9%,实现了住得稳、住得好。
棚户区改造带来的巨大变化,使世代蜇居、繁衍在棚户区里的人们,品尝到了改革开放的甘甜。
“做梦也没想到,晚年还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 63岁的老人张瑞福曾这样对记者说。
有的老工人搬进新楼房后,感慨地说棚改使他们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楼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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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宏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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