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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增添辞去福州市长职务 由杨益民代理

2011年09月24日 17:07 来源:福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

  会议决定杨益民代理市长职务 通过苏增添辞去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3日下午召开,会期半天。会议作出了杨益民代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苏增添辞去市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并报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杨益民代理市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决定副市长杨益民代理市政府市长职务。

  杨益民在会上作了发言。他说,被提名为代市长人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深感荣幸和责任重大,他将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做依法行政的表率,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全力办好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自觉行动。二是要激情创业,开拓进取,按照市委提出的“三为”要求,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工夫。三是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个人修养,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做事,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律。

  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陈大强任市政府副市长的议案,决定任命陈大强为市政府副市长。

  会议还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宜。

  市委副书记周振华到会指导,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元邦作有关人事任免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海玲主持会议,副主任鄢萍、柯有民,秘书长陈公文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徐铁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列席会议。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益民代理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1年9月23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和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益民代理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苏增添辞去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1年9月23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苏增添工作变动,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苏增添辞去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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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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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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