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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条例保障宗教人士社会权利

2011年11月24日 16: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兰州11月24日电 (刘薛梅 潘瑞雄)甘肃制定的《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将依法享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权利。

  24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情况,记者获得如上信息。

  《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于2011年9月29日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吴国生说,《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将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教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视实际情况参加当地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医疗保险,同时,教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将与各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步,做到全覆盖。

  甘肃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省份,全省五大宗教俱全,信教群众约34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15%。全省有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6771处,宗教教职人员2万人,各级爱国宗教组织230多个。

  即将实施的此《条例》共35条,包含了总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法律责任等七方面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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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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