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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保减排将取消排污企业脱硫设施烟气旁路

2011年12月20日 18: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太原12月20日电 (任丽娜) 山西省环保厅20日传来消息称,该厅将陆续取消山西燃煤电厂和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烟气旁路,达到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以实现山西“十二五”二氧化硫管理减排的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国家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对于已取消烟气旁路的燃煤机组,最高可认定综合脱硫效率95%;设置烟气旁路的,在核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时最高认定综合脱硫效率不超过85%,核定脱硫电价最高可认定投运率不超过95%。

  山西省环保厅称,取消烟气旁路作为保证脱硫设施投运率的主要手段,《取消燃煤电厂和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的通知》已于日前下发到山西各相关单位。

  通知要求,新建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不再设置烟气旁路;现有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设施烟气旁路于2012年底前要全部拆除;现役燃煤电厂要制定取消烟气旁路分机组分年度实施计划,其中,脱硫设施出口烟气在线监测仪器安装位置在净烟道的,烟气旁路于2013年底前取消,其余最晚于2014年底前全部取消;现役燃煤电厂开展脱硫设施提效改造,应同步取消烟气旁路。

  对于同步取消烟气旁路的脱硫设施提效改造工程,山西省环保厅将在环保专项资金上优先给予支持。

  山西省环保部门将严格加强烟气旁路的监管,要求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在取消烟气旁路之前必须严格执行旁路档板铅封制度,不得擅自开启烟气旁路运行。对于未经报告擅自开启烟气旁路运行的,各地环保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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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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