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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民医保网基本形成 城镇参保人数近2千万

2012年03月26日 10:43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家住葛店黄矶的范大妈,近日到鄂州市医保局领取了2.4万元补偿金。

  去年范大妈突发脑溢血,救治花费19万元,医保第一次报销4.1万元。这次又给她二次补偿报销。“交30元报了6万多元,给家庭减轻了不少负担!”范大妈说。

  2009年以来,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织就了全民医保大网。

  从无到有,织就全民医保大网

  “2011年,由财政全额负担,县里共为3238名低保对象,66名重度残疾人购买了医保,这在以前是不敢想的事。”恩施州咸丰县医保局副局长贺咏梅说。

  为帮助困难群体参保,2009年至2011年,我省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37.3亿元,市、县财政每人平均补助200-800元,通过多渠道筹资,全省近70万关闭破产困难国有企业、部分困难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被纳入职工医保。随后,我省又将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大学生等纳入医保。还利用财政补助,把145万城镇低保人员及重残人员、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纳入医保。

  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48.9万人,其中职工医保903.8万人、居民医保1045.1万人,比新医改启动前的2008年底增加513.2万人,加上新农合,全民医保大网基本形成。

  从低到高,报销比例逐步增长

  让人民群众看得起病,是新医改的主要目的之一。通过三年努力,我省城镇职工医保由2008年的72%、2009年的72.6%、2010年的 75.5%,提升到 2011年的76.5%;城镇居民医保由2008年的45%、2009年的50.2%、2010年的60.3%,提升到2011年的70.05%。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较2008年提高了近3倍。

  我省还取消了享受城镇居民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报销起付线,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门诊多发病、慢性病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了报销比例。2010年版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中,比2005年版增加药品494个,将省定增加的非基药药品全部列入了甲类药品报销范围。

  从有到好,打造全民和谐医保

  去年11月,天门市汪场镇的朱先生,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深圳转入天门,实现异地“漫游”,解决了后顾之忧。

  为建立和谐的医保大网,我省探索性建立异地结算机制、建立基金市级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收到良好效果。2011年底,咸宁、荆州、仙桃等地率先开通在汉就医及跨市之间的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初步解决医保报销“跑腿、垫支”等问题。

  2010年,荆门、咸宁等地开展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2011年,经省政府同意出台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按照政策、服务管理标准、基金预决算、经办流程、信息系统统一的原则,在全省初步实现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为减少城乡差距,鄂州市、黄石市本级、神农架林区、襄阳高新区、荆门掇刀区、屈家岭区等地探索开展了医疗保险城乡统筹试点,取消了城乡居民身份限制,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设立了不同缴费档次和对应待遇水平,城乡居民可自由选择。全省医保大网基本形成。(翟兴波 孙东进 宋欣然)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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