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廉政风险突出 山西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中新网太原3月27日电 (任丽娜 通讯员王毅)山西省环保厅27日下发通知,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环境监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执法检查”),以全面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进一步推动环境监察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理念,做到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执法。
山西省环保厅称,近几年来,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日益增多,环境监察岗位面临的廉政风险较为突出,确保环境监察工作依法、公正、廉洁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据介绍,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就是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环境监察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促进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标准和程序开展污染源现场监察、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和排污费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重点解决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廉洁秉公执法。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围绕各级环保部门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等内容展开。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对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环境监察制度,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与此同时,驻省环保厅纪检组将会同省环境监察总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抽查1至2个县级环保部门履行环境监察职责情况。抽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不仅要听取当地环保部门的汇报,还要走访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企业和群众,了解他们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诉求、反映,及当地环境监察部门在查处监察执法中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