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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基层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 药品收入降45%

2012年04月11日 10:10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次均门诊费用下降2成多,次均住院费用下降13%以上,药品收入下降45%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唐爱平)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医改汇报会上获悉,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已初见成效。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自去年6月起已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摆脱以药养医机制,药品收入较改革前同期下降45%。

  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新一轮医改的重要内容。2009年,我省在长沙市宁乡县等4个县区启动试点,2011年在全省范围全面铺开。通过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以药品零差率销售为突破口,基层医改还从体制上切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链,大处方、开高价药、滥用抗生素的现象从源头上得到遏制。

  据统计,2011年6月至12月,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收入较改革前同期下降了45%左右。群众药费负担随之明显下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下降22.92%,次均住院费用下降13.25%,蓝山县、麻阳县、桑植县等地,还在基层医改中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参合”农民在乡镇医院住院只需缴纳100元或150元“门槛费”,住院期间的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护理费等所有费用均用新农合基金全额报销。

  为了引导老百姓愿意在“家门口”的医院看病,我省还大力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全省推出向农村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加强中专医学学历教育、城乡对口支援等项目,全省安排1250名基层卫生工作者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62285名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到今年2月底,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由80.16%提高到85.4%。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医改制度建设,国务院医改办今天组织专家和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来湘开展调研,认为湖南的经验值得更多地区借鉴和参考。

【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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