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个民事商事案件速裁合议庭在福州中院成立
中新网福州4月11日电 (刘可耕 邱何娟)1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商事案件速裁合议庭,在该院正式揭牌成立。
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商事案件速裁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今后,福州中院对繁简分流后的民事商事案件(主要是二审案件),将由速裁合议庭按照特有的快速程序进行专业化的审理和裁判。审限一般仅为20天,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较中国民诉法规定的普通程序一审6个月、二审3个月的审理期限,审理周期大幅缩短,诉讼便民优化提速。
据介绍, 2007年至2011年,福州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商事案件205066件,二审民事商事案件16398件,案件量呈逐年增多趋势,2012年第一季度案件量较去年同期,又出现了近30%的激增。
经调研发现,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庞杂地民商事案件中,有20%以上属于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民事商事案件。这些简易民事商事案件 “拥堵”在“千军万马”案件大潮中,在占用大量审判资源、加剧案多人少矛盾的同时,其按部就班、缓步前行的审判模式,也远远不能回应当事人对审判工作快速高效、合法权益及时实现的新期待、新要求。
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制定专门的工作办法,建立专门的速裁庭,选择精通业务、善于调解的法官,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以及需要及时审判的案件,从大量民事商事案件中剥离出来,进入程序构造简便、诉讼要件宽松、快审快结的快车道,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为方便群众诉讼、缓解审判压力、提高诉讼效率,开出的一剂‘良方’。”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