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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把寺庙作为基本的社会细胞和社会组织

2012年04月19日 16: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4月19日,西藏自治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在拉萨举行。共有59座和谐模范寺庙、6773名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受到表彰,此次表彰大会是西藏自治区首次表彰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僧尼。图为僧人强巴热杰(图右)所在寺庙萨迦寺获得西藏自治区和谐模范寺庙。中新社发 李林 摄

  中新网拉萨4月19日电(白少波 陈香玉)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陈全国19日在拉萨说,要引入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把寺庙作为基本的社会细胞和社会组织,把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引向深入。

  当天,西藏官方举行首届全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陈全国是在会上讲话时作上述表示的。

  陈全国说,在全区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的重大举措,是调动广大僧尼爱国守法积极性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实际步骤,是党和政府关爱僧尼的具体体现。

  陈全国表示,此举符合广大僧尼意愿、顺应各族群众要求,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欢迎。

  自去年以来,西藏在全区各地各寺庙实施了包括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以及送书、送报纸等旨在改善僧尼生活条件、丰富僧尼文化生活系列举措。陈全国表示,今明两年力争全区寺庙全部落实“九有”,切实加强寺庙基础设施、改善寺庙公共服务。

  陈全国说,在全区僧尼实现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对被自治区评为和谐模范寺庙的在编僧尼和被授予爱国守法先进僧尼称号的僧尼,由政府给予补贴,免费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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